之於這位文學中的惡女,社群媒體上讀者信賴的愛情導師而言,接下來的路,像一個人爬101,3年3本長篇,綁架,殺人,謀殺,懸疑推理,那是往上飛昇還是朝下跌落,他把臉書當樹洞一樣寫:「我在黑暗中摸索著,我知道我在做什麼,可是很難對他人說明,我感覺自己逐漸遠離熟悉的路,我甚至擔心自己的轉變會讓我的朋友們感到不解或失望。到了50歲才放棄熟悉且擅長的,我面對的是無止盡的挫折,有時我會懷疑自己,這樣走下去,會不會兩頭空,會不會後悔,我是不是走錯了路,我為什麼非得挑戰不可能?很多疑問會在睡前浮現,令我輾轉難眠。」
另一篇:「有生以來,我第一次對自己的寫作能力感到懷疑,我也懷疑自己所為何來,我很早就成名,有滿滿的作品在身,一個五十歲的人,在這時要轉變路線,書寫自己不熟悉不擅長的題材與類型,這時重頭學起,是為了什麼?」
殺人不能回頭。寫作也是。2022年,《你不能再死一次》出版了。小說中鎮子似若存在詛咒,間隔十數年,美少女透明若無物的身體橫陳大樹下,增加的死亡人數疊加成虐殺三聯圖。這一回,謀殺地圖幅員更大。手法更殘。死者人數更多。已經回不去了。
不做好女孩,就成了惡女。不作以前大家熟悉那個純文學作家,那陳雪會不會成為罪人?固然「你不能再死一次」,但陳雪可以在寫作生涯裡壞上幾回?
一、 看陳雪作了什麼,不如看陳雪不作什麼。
陳雪當然犯了罪。他最大的罪,不是背離所謂的純文學──「逐漸遠離熟悉的路」、「甚至擔心自己的轉變會讓我的朋友們感到不解或失望」──但我以為他真正的罪在於,他並非踏上通俗之路,他跨界,但殺的不只是純文學,在《你不能再死一次》中,他也同時把刀伸向類型。
終究,「展示,不要講述」成了現代所有寫作教科書的共同信條,SHOW,DON’T TELL。豈止純文學,我以為這句話更是成為驅動整個通俗文類的火車頭,讓單純的敘述句鋪開來成一段又一段的情節和畫面像火車車廂轟隆朝讀者駛來。
《你不能再死一次》卻在這裡大刀闊斧和類型走向相反之處。
試摘《你不能再死一次》段落:
鐵雄跟宋東年讓陳茶跟萬老大等人都先回去候傳,勒令他們暫時不許離開桃花鎮。鐵雄把皮夾交給鑑識組,就和宋東年直接去文化路找宋老闆要相機,董老闆把相機交給他,可惜檢查之後發現裡面沒有照片。
6句話,6個標點。放在別的小說裡,從鐵雄、宋東年、陳茶、萬老大乃至董老闆表現各自人物描寫和性格,過場來往互動試探交心對手戲全交代,沒5千字跑不掉。陳雪3行就完事了。乾淨俐落。
這樣的簡潔線條構成《你不能再死一次》中大部分辦案的篇幅。陳雪不作,他不作通盤的「展示」,他反過來「講述」,案件流程與次要人物的來往被大幅度縮減,小說被陳雪壓的很緊,很實。
細究之,通俗文本需要的「展示」意味的是什麼?照字面所示,方向上是影像的(讀者看小說彷彿看實境秀、新聞、YouTube影片、關鍵時刻、刑案實錄),他讓你感覺到真實,敘述者隱退了,什麼都由某個角色代言,那產生一種擬真的幻覺。而在實質意義上,不如說,「展示」事關資訊。
通俗文本的進化在於,如何包裝資訊。不只是要讓讀者接收情節推動的必要資訊,更讓這份接收變得富於樂趣。
所以展示所謂「SHOW」是否具有另一個雙關:通俗文本,無論戲劇或是小說,此刻變成一個秀。
如今,一個成熟的通俗文本不會只是寫「女孩死去了,屍體被發現了」,他更可能寫的是,「X年Y月Z號下午,OOO發現了屍體。這將永遠改變OOO的人生。」書寫者更傾向於推出一個角色,給了他名字OOO,長出臉,甚至有了背景和家庭,精熟於此道者還要賦予OOO人生背景。葉子藏在樹林裡。資訊藏在膨脹的橋段中。故事長出更多故事來。
無可厚非的,通俗文本越來越無非可厚的了。此刻的類型縱然被粗分為犯罪/推理/懸疑/神祕/科幻,但其實開展出的情節包羅萬象,因為與其說它是類型,不如說,類型成了載體,讀者不只是要接收到作者預設的必要資訊,這必要資訊可以延伸為極短篇。單獨摘出,都有閱讀的樂趣。
陳雪能做得到嗎?事實是他做得很好。前作《親愛的共犯》寫豪門謀殺案,貴冑大戶隱於深巷內,卻成為小說裡所有角色目光焦點,打掃阿婆、鄰居歐巴桑,大家都在抬頭望,一個人一種敘述,多一道聲音就多帶出一條線索,小說家是老狐狸,《親愛的共犯》中不只把豪門和上流世界看得通透,也昭示他對通俗小說結構和技術知根知底。
要我說,那就是陳雪完全知道通俗小說的操作,知道怎樣用小說的公設騙地板面積,你花了錢,未必用得到,或只能用一次,但能看到也是爽。
但在《你不能再死一次》裡,小說家住回去老公寓了。實打實。非常省。一坪是一坪。
那使得《你不能再死一次》和坊間類型或說一般通俗文類切割開來。此刻的通俗文本著重渲染,不停延伸枝節,並可以將每個訊息膨脹成情節,陳雪卻極力收減,我發現陳雪「TELL」的部份尤其在於偵查的推動和連環殺人案繁瑣的推演中。
這可能來源於,陳雪未必真的那麼知道辦案程序或是推理小說中作者和讀者的閱讀契約,那何不就簡化他。我不知道。我盡量少說。
陳雪不作。但這份不作的策略是聰明的,首先,它省力。敘述帶來的簡潔也可以是次要情節的留白,反正你已經知道發生什麼,這每一句被敘述的話語,都可以在未來被解壓縮,留待讀者以想像力或是後繼影像改編者和編劇以自己的方式重新開展它。
其二,陳雪的「講述」帶來一種速度感。他製造一種動感,更形成動線。讓殺人事件進度飛快,也讓閱讀變成非常爽快的事情。和案情有關的部份都被壓縮了,不妨礙理解,更多時候帶來透明,乃至通透的效果。
但這不表示陳雪就完全不「展示」。《你不能再死一次》中所有的「SHOW」留給了小說裡的男女主角,嚴格說起來是衝突──主要是在於男女主角彼此的對手戲,以及女主角之於嫌疑犯的回憶和交鋒上。這樣的「SHOW」是有意義的,總是以情感為主,人性貪瞋癡於往來之中被摧火被點燃引線。於是我們看到陳雪的敘述策略,「TELL」敘述拉出事件的骨幹,而「SHOW」展示著重於主要人物的情感面。TELL, and SHOW,理與情,次與主,骨幹與內容,《你不能再死一次》不是純文學,但陳雪也未必走類型的路,不如說,他不接受類型訂製的分類,乍看歸類為犯罪/推理/懸疑,但他真正想展示的,是人的心──所謂的愛,及愛之惡,他知道自已在幹嘛,重寫了地圖,走出一條自己的路。
二、 陳雪控制了「展示」的樓地板面積。這裡便出現陳雪之於通俗文本的第二宗罪。
我們一直在討論「展示」,但「展示」的單位到底是什麼?《你不能再死一次》的開端,有人死了。然後男女主角登場了。陳雪為我們講述主角的過去和悲劇成因。這個女孩認識小鎮的第一位死者,父親還被認證為凶手,女孩因此整了型,換張臉便以為可以換掉過去。殺人案懸而未決,小說裡沒人知道女主角過去的臉,但讀者卻從小說第一章開始便對主角的過去一目了然。
這樣的開場在本質上就和此刻演進中的通俗岔開來了。在「SHOW」的影像世代裡,通俗文本的中主人公們,是永遠的現在進行式,主角不是沒有過去,而在於,揭露主角的過去,也是一次戲劇化的「展示」。它不能免費給你,它是一枚重要的代幣,在最關鍵的時刻丟進去才能產生777連線的效果。
這麼說吧,國王死了,然後皇后死了是故事。國王死了,然後皇后傷心而死是情節。而「皇后死了,為什麼呢?因為國王死了,皇后為此傷心而死。」則是現代通俗的語法。什麼時候告訴我們真相,比什麼是真相更重要。
是以通俗文本中的角色不只是角色,也是舞台上機關的一部分。而真正的主角,是閱讀的讀者或螢幕前的觀眾──我們閱讀或觀影追劇時經歷的這一切,像參觀迪士尼古堡或是八卦山大佛裡壁畫,是導覽似的,重點在於「感受的是受眾」,而不是主角。所以資訊必須接受嚴格控管,連「揭露過去」也是引發「感受」的一環。
但陳雪不作,他不玩這套,他要製造的,不是這樣一個適當時機告訴我們答案造成翻轉或恍然大悟的翻轉效果。(另一個形容,這其實和恐怖片裡的驚嚇效果同樣原理。適當時機跳出來嚇你。)
你可以說《你不能再死一次》是古典的,但毋寧說,小說家陳雪本質上依然還是挺純文學的──他頂著是老派經典那種「人被丟到一個情境裡,看他發生什麼事情?」陳雪不作,他不用碎片化的情節去強行製造懸疑,不是用翻轉好藉由瞬間震懾或感動強行過關的。陳雪建立兩個好立體的人,給你身世,捏了臉,放在舞台上。接下來是看這些人物如何壞掉,或是獲得拯救。
當然,這不表示通俗文本中沒有立體的人物。我想強調的是,通俗小說有一個方便法門是永遠展示「現在式」,是尋找何時放出「資訊」的最佳時機,但陳雪捨近求遠,他想展示的是「人」,是未來藏在過去裡,是人在世界經歷各種試煉的天路歷程,他們都在「展示」,但「展示」的單位不一樣了。
三、 不一樣。題材與寫法上的不純,和技術上的不俗,讓上世紀的惡女變成新世紀的惡人。已為人妻,但不從良,持續作惡中。
他怕嗎?當然怕。怕被讀者丟掉,怕讓自己失望。怕走錯路,非常怕。可很奇怪,在寫作之前,很怕,陳雪還是一直寫。
《無父之城》、《親愛的共犯》、《你不能再死一次》。邪教。怪奇殺人。密室。詭計。綁架。警察程序。 所以,惡為什麼吸引人?
這問題在陳雪的身上引出另一個提問是,明明擔驚受怕,創作為什麼吸引他,讓他停不下來?
(七夜怪談西洋版裡貞子說:我知道我在傷害人。但我停下來。)
我的答案是,因為寫作和犯罪一樣,是一種附魔。
在所有我認識的寫作者裡,陳雪是最接近殺人者的那一種。
他有一種無情。自我規訓,「我寫到下午就會去運動。每天作一百下深蹲」,他會這樣告訴你,然後站在書桌前開始蹲下又站起,腰腿發達,意志堅定,身體只是具忠實執行工作的機器,能吃苦,好好維護,寫作同時是殺人大業。
那種狂熱與意志力的反覆槌打。冷靜而富於執行力。百折不悔。預先查探路線,穿著雨衣伏身被害人家樓下,一次又一次回到書桌前把草稿廢棄重寫,又一個題材完結掉好像名偵探柯南裡黑衣人只露出笑容把筆記本上又一個名字劃掉。
我有幸目睹《你不能再死一次》最初的初稿。在那個不停殺人換臉的故事裡──計畫越來越精巧了,事件越是曲折,但有一個核心始終未曾改變。那就是殺人犯的自白。
他為她做了那麼多啊,那些漫長的等待,那些無止盡的自棄,那些巧妙安排的殺戮……他等待著她甦醒,然後就要把多年前沒有親口告訴她的話一次說盡……那時他就知道自己恐怕還是沒有能力對她表白,他期待這一天太久了,他無法接受另一次地拒絕,倘若她又拒絕他,他只能將她殺死,沒有其他辦法,可是 他不想要她死,倘若她死了,他恐怕就沒有繼續活下去的理由。
你可以把句子中的「他」換成陳雪,而把「他」換作「寫作」、或是「小說」,那殺人犯的自白便成為陳雪的自白。「陳雪為小說做了那麼多啊,那些漫長的等待,那些無止盡的自棄,那些巧妙安排的殺戮。」、「陳雪只能將小說殺死,沒有其他辦法,可是他不想要小說死,倘若小說死了,他恐怕就沒有繼續活下去的理由。」
純文學必須死。類型必須死。但他們又不會死。陳雪去殺純文學,去殺類型,小說在他筆下繼續活出新的模樣,是屬於陳雪模樣的小說。他不作別人作的,他做他想做的,而這樣一個新小說的誕生,是等著被來日的陳雪再殺一次,繼續殺,繼續寫。
陳雪熱愛小說。陳雪熱愛描寫惡。而過度狂熱的愛是有罪的。
陳雪依然是那個,如他自己小說所描述的,惡魔的女兒。 惡魔的女兒才能創造迷宮中的戀人。
迷宮是人的心,惡魔的女兒在裡頭殺戮與救贖。愛的時候有文字,創造與死亡,一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