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小姐表示,小孩霸凌案調查期間恰好遇到疫情嚴峻之時,調查委員會的運作受到影響,八里國小因此提供一份「家長聲明書」,希望與學生家長達成共識,但在聲明書原稿傳送給家長時,在其中一個寫著「其他想法」的欄位中,校方竟先記載:「開放家長自填,例如:本人已了解本案係屬溝通誤會,已與當事老師達成共識,無不當管教等,同意撤回」等語。
A小姐認為,校方此舉是否已經預設立場?調查委員會是否涉及調查不公、未審先判?此外,家長提出國賠訴訟後,向學校申請調查報告,但校方竟然沒給出老師訪談等附件,根本無從得知老師的說法,這種做法讓家長對學校能否公正、客觀處理此類案件,抱持懷疑態度。
接受家長陳情的議員戴瑋姍指出,地方法院判決國賠成立,等於認定老師有不當體罰的事實,正義終於獲得彰顯。但本可透過調查報告還原真相,在行政體系內迅速解決的問題,新北教育局卻選擇包庇縱容學校及老師,讓受害者得依靠曠日費時的司法程序,甚至受到二次傷害。如今法院已判決,教育局也應依照《教師法》,基於不當體罰的事實,重啟對老師資格的審議,以防止更多孩子再度受害。
戴瑋姍表示,其實不只本案的學生與家長受到委屈,她過去關心的6個案子,包括3件老師打學生、1件學生霸凌,以及2件性侵案件,教育局總是用盡各種理由推託拒絕,至今都拿不到調查報告。例如先前新北某校游泳隊教練涉及體罰,用硬式浮板打傷孩子差點失明,學校拒絕提供調查報告,試圖隱匿教練犯行。後來家長訴願成功,教育局竟塗黑關鍵證據和結果,顯示新北市府不給調查報告,並非單一個案,而是長期包庇的行為。
戴瑋姍說,她對此質詢教育局長張明文,機關首長居然辯稱:「家長去向法院提告,就能獲得調查報告!」但依據《行政程序法》,受害者和家長本就有權利申請閱卷,看到完整報告。因為沒有調查報告,對結果不服就無法申訴,已經造成孩子與家長的權利受損。她也要求,教育局對任何案件應該公平、公正、公開,不要再有黑箱作業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