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鉅隱居在新北三芝別墅,他平常在屋裡就裸著身體,像個野人般爬上爬下創作;有時候尿急了,離廁所較遠,就跑到院子裡「施肥」。與其說是荒誕,更像是享受新生的熱烈。他一天只吃一餐,每天舉108下啞鈴,加上慢跑,63歲了,身材卻好得像個拳擊手。
林鉅一生漂浪荒唐,開過酒館、Live House,心卻始終在藝術上。將繪畫視為己志的他,將近40歲時,才被畫廊相中簽約,給了穩定的生活費。他的作品曾入選台北市立美術館雙年展、「台灣當代美術1988—1999」展,並多次在世界各地巡迴展出。
林鉅29歲時曾在北市和平東路上開了鼎鼎大名的酒館「攤」。那是1988年,解嚴不久,社會力猛然爆發的時期。林鉅常在店裡大聲放著自己心愛的台語老歌,濃厚的本土味吸引了一眾瘋狂的記者與黨外人士。「他們本來交完稿就到處喝啊。那時民氣是這樣子,本土化,街上很熱鬧,各種社會運動。」他嘻笑怒罵,講起那些酒客們的糗事;提起的人名,全都是撐起台灣攝影史、黨外史半邊天的人,侯聰慧、謝三泰、潘小俠、綠色小組、劉一德、吳祥輝。這些人上一秒還談論著六四天安門事件,下一秒就學國大代表黃昭輝對李登輝翻桌那樣,把桌子全翻了個底朝天。
林鉅自嘲從前那段日子活得像野狗一樣,居無定所,從沒清醒的時候。「我這個人真的現在想想,很不負責任,從來沒有錢的概念,從來不會覺得我要會開車、買房子,完全沒這個腦袋,就是奇怪不知道在想什麼。」他嘆了口氣:「你說後悔嗎?後悔。不過,我今天畫這麼特別,也是因為我這樣的命運,你要怎麼怨歎,免講,這都多講。」
那些講了多餘的,走上岔路看見的塵世種種,都成了林鉅畫筆下繁複的肉身。「我小時候跟我爸爸去屠宰場,宜蘭的屠宰場很狠,是很嚇人的。但那時候太小了,所以那是一種很特別的經驗,只記得血淋淋的,生豬的身體跟人的身體很像,很接近。」最初的視覺衝擊經驗,加上後天對西方宗教畫的興趣,造就了林鉅妖異的畫風。
「神就是人對人的想像,人要往超越去走,那個就是宗教態度嘛。所以我命令自己,雖然63歲,我要活在13歲的狀態,然後來從事我要做的事。」於是重新投胎的林鉅有了神聖的目標。好不容易回來創作,他想要畫到90歲,日子算算還有8千多天,今年開始他便在每幅作品上寫下倒數的數字。
13歲時,林鉅讀國中。當時美術老師覺得林鉅有天分,相當喜歡他,常將他帶回家裡指導作畫。師丈也是藝術家,閒來沒事愛算命。有次他算林鉅:「你26歲就會成為大家!」當時林鉅只覺得這個人怪怪,也沒放在心上。
現在林鉅懂了,再畫26年約莫就是他設下的90歲。他是這樣認真打算再活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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