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是不是將公費助理的加班費,當成個人使用的小金庫?是否要求公費助理上繳款項作為妳個人使用的支出?」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近日連環爆料,繼指控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以男友李忠庭當人頭、涉嫌詐領助理費後,7日再出示證據指高的多名公費助理都須「入金」到辦公室帳戶,11個月內共上繳87萬餘元,接近公費助理加班費最高上限93萬餘元。
林耕仁質疑,高虹安把助理上繳金額作為個人支出使用,「嚴重悖離大家的經驗法則!」並問高是否為滿足她個人及民眾黨各項支出使用,而浮報助理加班費,甚至助理薪資?
檢調追查 鎖定三方向
同天,高虹安接連反擊,先開記者會公布300多頁李忠庭實質工作的通訊紀錄及證據,又發聲明反批林耕仁宛如美國水門案竊取高陣營資料,並強調助理加班費均為實質工作所得,絕無虛報浮報,至於被控是小金庫的辦公室公積金,非來自助理費或加班費,而是幹部自掏腰包贊助公用的辦公室零用金。
高虹安說,這些錢主要用在待客茶水、餐費、同仁下午茶和各聯繫人間送往迎來等,她知情但不介入,錢的花用、核決和立院公費無關,全由行政主管直接處理,至於助理如代墊買她的餐點或私人物品,她會以現金批次拿給行政主任,非惡意指控的挪為私用。
林耕仁接連爆料直指吹哨者來自高虹安團隊。本刊進一步調查,吹哨者是在10月17日與18日分別向調查機關檢舉,二封檢舉函內容,除了林耕仁質疑的涉嫌詐領助理費外,更點出李忠庭擔任公費助理期間,同時在永齡基金會任職,從2020年至2021年間,藉由立法院助理與永齡基金會員工的雙重身分,獲取不法所得超過千萬元。
檢舉函並質疑,高虹安及男友李忠庭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政治獻金法》、替鴻海推動相關立法。不過,因法律並未規定立院公費助理不能兼職,觸法與否的關鍵並非有無兼職,檢調後續將鎖定三個方向追查,一是有無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二是助理薪酬有無進入立委私人口袋?三是助理薪酬有無低薪高報、挪作他用?
若涉詐領 最高囚七年
熟悉辦案程序的人士說,預料檢調將清查李忠庭相關的會議紀錄、公務電子郵件或LINE等通訊內容、委員交辦事項等,由於李在通訊錄所留電話與電子信箱和高虹安相同,專案小組極可能以證人身分先約談高,釐清相關疑點。
若認定確有藉人頭助理詐領公款,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6,0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最高法院107年度判決已放寬詐領要件,只要證明被控詐領的助理費用在和民代工作相關項目,如找資料、遠距聯繫公務、選民服務等,即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會改以較輕的《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論處。
根據吹哨者向本刊提供的二封檢舉函,高虹安、李忠庭被列為犯罪嫌疑人,高辦前後任成員、永齡基金會主管、某前立委等人則列在「建議傳喚證人」供檢調參考,文末並強調:「本人身為內部吹哨者,希望貴處能保守本人之身分資料。」
涉詐領助理費案部分,吹哨者在檢舉函指控,高虹安聘任李忠庭為公費助理,但李自2020年間高當選不分區立委後,同時也在永齡任職,年收入達600萬元,但李身分神祕,除了高辦內部通訊錄與高虹安共用相同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外,幾未見他進出辦公室,且辦公室也沒有他的位子,加上他與高是男女朋友,多替高處理選舉款項支付及金流往來相關事宜,有涉以人頭詐領立法院助理費挪作他用之嫌。
永齡薪資 疑政治獻金
另封檢舉函也指出:「李忠庭與高虹安兩人金錢往來密切,近期新竹市長選舉,高虹安地方事務與辦公室資金都要由李忠庭掌管,必須經過他核可之後才會撥款,帳戶資金往來複雜,大到活動經費,小到辦公室零用都由其統一管轄,可說是高虹安的實質大掌櫃。」「高虹安在擔任新竹縣市、台中黨部主委期間,相關文宣經費與發包案件也均跨過正常簽核途徑,而係由李忠庭處理,該黨部資金運用除李忠庭、高虹安二人知悉外,並無第三人可以置喙。」
至於涉犯違反政治獻金法部分,吹哨者在檢舉函指控,李忠庭每月自永齡收取50萬元、年收600萬元,與永齡其他雇員薪水有極大落差,並指李的工作內容並無替永齡從事健康、文教等公益事業,「該等薪資收入顯然非正常薪資,疑似充作高虹安政治獻金。」
依據《政治獻金法》規定,個人每年對同一擬參選人捐贈上限為10萬元、營利事業為100萬元、人民團體為50萬元,超過限額除可能面臨監察院開罰,若涉利用人頭捐款,也可能有偽造文書或逃漏稅等刑責,吹哨者指李忠庭每月從永齡領取50萬元,是否涉犯違反政治獻金?有待調查局查明。
法界人士表示,針對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監察院統計至今累計裁罰3億多元,違規最大宗為捐贈超過限額,已開罰759件、罰金累計8,454萬餘元;武打女星楊麗菁前男友龔偉綸2018年登記參選台北市議員時,曾因未申報政治獻金10萬元,遭處緩起訴1年,另須支付國庫10萬元。
助理反咬 恐難逃觸法
涉犯詐領助理費部分,法界人士認為,由於公費助理所領取的費用非實質補貼,觸法關鍵在於支領公費薪資的助理究竟有無實際從事助理業務。曾任北檢主任檢察官的律師王銘裕分析,李忠庭有無實際從事助理業務,能否提出人證或物證將成為檢調追查的重點。
王銘裕並說,民代涉及詐領助理費的另個關鍵,往往是把助理費視為「實質薪資補貼」,不但拿去跑紅白帖或送花籃等,甚至挪作他用,因此將助理薪資低薪高報或用人頭領取而觸法。
一名熟悉立院法規的資深助理表示,政治工作的內容及時數很難認定,除金流證據,有無人頭助理出面反咬自己老闆會是關鍵,例如民進黨立委陳瑩曾遭控用前夫當人頭掛名公費助理,但北檢最後不起訴,原因在於她前夫雖在美國念博士班,但確由陳聘任,且經常往返台美協助相關工作;至於同樣涉詐助理費的國民黨前立委李慶華,則因人頭助理窩裡反,證稱自己從未到辦公室上班或工作才遭起訴。
回應──高虹安:沒替鴻海私利推動立法
吹哨者在檢舉函指控,高虹安男友李忠庭擔任公費助理期間年領永齡基金會600萬元,並替鴻海推動相關立法,質疑高、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政治獻金法》,高虹安回應,李有無在永齡工作、領多少錢,她不清楚,但她沒替鴻海私利推動任何立法工作,鴻海也沒要她幫忙推動公司私利的立法工作,她在立院所有問政內容全部公開、可受公評。至於李遭指是她大掌櫃,她說,李不是她辦公室的財務主管。
本刊另去電永齡基金會執行長劉宥彤查證,劉雖有接聽,但截稿前尚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