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小說沒有篇幅限制,可自由發展,最後的內容與原本的電影劇本大綱相去甚遠,小說增添許多新的人物與細節。唐福睿與監製董成瑜都覺得,若要透過影像帶領觀眾進入主角的世界、清楚闡釋核心精神,影集形式比電影更合適。小說改編為影集劇本勢必有所取捨,兩者最大的差異是結構。
「影集共8集,要按事件發生順序調整結構,讓每集都有起承轉合以及完整的故事。還有小說裡描述的回憶,雖有助理解人物的背景、情感,但如果太多就造成累贅,不能推動主線故事,甚至拖慢節奏,所以這部分在影集裡大都被刪掉。」不過更讓唐福睿傷腦筋的是影集中有關法律的對白。
法律概念與辯證是故事很重要的一環,小說可以鉅細彌遺用文字說明、引註,但影集不行,只能透過對白呈現。唐福睿雖然是律師出身,但他表示,「為表達法律專業知識,又不影響故事進行,對白必須更簡單易懂。改編劇本時,監製董成瑜、製片蔡雅霖、製作統籌宋銘忠和我花很多工夫確認一般人能不能理解、快速接收對白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