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3日上午,2名清潔人員在高雄愛河打撈垃圾時,發現河面浮著一只黑色旅行袋,打開一看,竟露出一雙小腿,嚇得立刻報警。
愛河漂屍袋 鐵絲纏身
清潔人員告訴警方,前一天也在同一地點發現同款旅行袋,因沒有明顯異狀,就先放在清潔隊的垃圾堆,這次是因為袋子散發出濃厚的臭味,覺得不對勁,才打開察看,驚見屍塊後,也趕緊找出前一天的旅行袋。
警方隨即將裝有屍塊、不斷滲出血水的2個旅行袋送往殯儀館,隔日會同檢察官、法醫驗屍,打開旅行袋,發現其中一袋裝著頭顱及軀幹,軀幹遭鐵絲纏繞、綁著啞鈴,另一袋則裝著四肢,被鐵絲綁在一起。
法醫透過軀幹上的生殖器,確認死者為男性,並從灰白的頭髮研判,死者年約80歲,身高約160公分,他的頸椎、胸骨及肋骨多處粉碎性骨折,牙齒只剩下1顆,懷疑生前曾遭凌虐。警方為釐清死者身分,清查高雄最近1個月的失蹤人口約50人,但並未發現特徵吻合的對象。
因死者泡在河裡,手指腫脹腐敗,唯一未腐敗的是右手4指緊握的拇指,鑑識人員把這當成唯一線索,小心扳開4指,發現拇指隱約可見指紋,經重複拓印採證,終於比對出死者是80歲的王姓老翁。不過,警方進一步訪查發現,他已和親人失聯2、30年,大家對他的下落和現狀一無所知。
追查提袋男 鎖定車牌
警方認為王男應該是街友,社會局可能有資料,調查後確認他是列管街友,並進一步找到他當初申請低收入補助的訪視員,取得他的居住地址。有了地址,警方根據王男可能的遇害時間,調閱住處附近的監視器,果然有所斬獲。警方發現,死者最後回到住處時腳上穿著一雙拖鞋,這雙拖鞋在他死後還放在門口,因此研判他的住處就是案發第一現場,另外,警方也發現,案發前有一名穿短袖、短褲的男子來找死者,約1個小時後離開。
過一陣子,又有一名穿白長袖、黑長褲、戴安全帽的男子,拿著黑色旅行袋進入屋內,待了半個多小時後,才拿著旅行袋離開,警方研判長袖男應該就是凶手,但因為他頭戴安全帽,看不清楚面貌,警方只好擴大調閱監視器,結果在打撈起屍袋的愛河岸邊,有了重大發現。
警方過濾監視器影像,發現第一個屍袋被打撈起來的7個小時前,一名短褲男在凌晨「雙腿開開」騎機車經過附近,機車踏板上就放著黑色旅行袋。
根據車牌號碼,警方鎖定61歲的車主羅姓男子涉有重嫌,隨即派人前往羅男住處埋伏,等他出門時當場將他壓制逮捕。
羅男一開始對命案矢口否認,但警方一句「你半夜到愛河邊做什麼」,讓他自知難逃法網,俯首認罪。
屢次遭催債 封口窒息
羅告訴警方,他年輕時曾在夜市擺攤,賺了一些錢,後來身體不好,改打零工,收入不穩定,因常到愛河邊的公園找人聊天,而結識王姓老翁。王是低收入戶,每個月可領1萬4千多元補助,居住的雅房每月租金4千5百元,他省吃儉用,扣除房租和生活費後,還能存點錢,羅得知王的情況後,陸續向他借錢,累積約10萬元。
案發前1個月,王多次向羅催討債務,並揚言找黑道兄弟討債,讓羅心生不滿,萌生殺人的念頭,為了犯案,他陸續購買啞鈴、大型旅行袋、鐵絲等工具,準備殺人棄屍。
案發當天,羅攜帶膠帶、黑色塑膠袋、麻布手套前往王姓老翁的住處,佯稱要商討還錢事宜,因他知道王當天有到銀行領錢,戶頭裡還有幾千元,所以先開口向王借錢,王一口拒絕,要羅先還清債務再說,雙方因此發生激烈口角,甚至開始拉扯。
但羅畢竟比王年輕近20歲,他憑藉體能優勢壓制王,隨後掐住王的脖子威脅他說出提款卡密碼,王不從,羅便用預先準備的膠帶封住他的嘴巴及綑綁手腳,接著再以膠帶封住王的鼻子,導致他窒息死亡。
確認對方死亡後,穿著短袖、短褲的羅先離開現場,之後換穿早已準備好的白長袖、黑長褲,戴上安全帽變裝,再帶著菜刀、旅行袋返回現場,花了半個多小時將屍體肢解,分別裝入2只旅行袋,還用鐵絲綑綁啞鈴,纏繞在屍塊上,再將2個旅行袋搬到自己的小貨車藏匿,2天後因傳出屍臭味,趁著凌晨人少,用機車將2個屍袋載往建國橋,丟入愛河。
漏放入啞鈴 真相浮出
警方調查,羅原本準備2個啞鈴要放入屍袋中,但因太過緊張,其中一袋忘了放,加上屍塊與水中微生物發生化學變化,內部產生氣體,導致浮力大於啞鈴而浮出河面。
羅棄屍後7個小時,裝有死者頭部及軀體的旅行袋就被打撈上岸,清潔人員本來準備送焚化爐焚毀,不料隔天又撈到同款袋子,且飄出屍臭味,才讓一樁可能沉冤河底的分屍案曝光。
偵辦此案的刑警認為,能順利逮捕凶手、偵破命案,應該是天網恢恢,因為棄屍地點與屍袋被發現的地點,距離不到100公尺,棄屍地點前方是慈仁宮,供奉保生大帝;屍袋發現地點前方則是供奉媽祖的朝后宮,凶手在廟前棄屍,神明自然不會袖手旁觀。
針對這起命案,法院審理後認定,羅僅因被死者催討債務,竟預謀殺人,且分屍、棄屍,手段凶殘,對社會治安造成極大震撼,應受嚴懲,但考量他事後坦承犯行、仔細交代犯案過程,收押期間在監所表現正常,仍有教化可能,最後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要他在牢裡深刻反省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