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軒田形容:「法律判決是冷冰冰的,但他試圖用有溫度的方式,去跟每一個人講『這件事情可能不只是這樣,判決書可能把哪些東西都考慮進去了』。即使不是學法律的人,也覺得那些內容是看得下去的,不會艱澀、拗口,而且有說服力。」
2年前蕭奕弘辭任檢察官。在法律圈,法官或檢察官若轉任律師,通常收入可觀,曾為同事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盧慧珊觀察:「他應該不是不想當檢察官,而是公務員限制多,他想做更多事,例如做法普、教書,所以他剛轉任律師時沒有很積極成立事務所、拉業務,可是做法普要怎麼賺錢?雖然他的專長都是很賺錢的,可是我們都很擔心他餓死,哈哈,一直勸他想辦法接案子。」
蕭奕弘的好友、台大法律系教授薛智仁這樣看:「他把法律工作當成他發揮熱情的地方,不是謀生賺錢或累積頭銜,他真的熱愛法律,比如『一起讀判決』,那是出於對法律的愛,才做得出來。」蕭奕弘也自我分析:「我總覺得一份工作如果可以幫助到別人,是滿好的事。這大概是我為什麼一直有點排斥做電機,沒有那麼大的熱情。」
護持國民法官 親自上陣
去年他獨立開設事務所,他說,當律師後慢慢發現,「有些判決書確實沒有寫到當事人最在意的部分,判決本身看起來很好,可是法官其實避開了他應該交代的問題,就像我們寫論文也會迴避困難的問題,而如果你不清楚案件的完整狀況,光看判決書是不會發現的。所以坦白講,『一起讀判決』做久了,會發現民眾的有些批評也不是沒道理,會反省。」
蕭奕弘辭去公職後還曾主持podcast,甚至寫過電視台劇本,題材關於國民法官,他笑稱外行,後來又花了許多時間改劇本。看似「不務正業」,其實皆不脫「法普」。好友林軒田這樣看:「我覺得他希望法律不只是屬於少數精英的東西,而是大家都可以懂,大家都可以覺得這是一個合理的制度。」
關於國民法官,蕭奕弘解釋為何答應接下那件殺人案,「之前大家批評國民法官案件的律師表現太弱時,我就跟林俊宏說,以後如果有需要可以找我。」他說,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前,包括他在內不少人都曾提醒,一旦實施,檢方不會有大問題,可能出現問題的是辯方(被告的辯護律師)。
他解釋:「因為會走到國民法官制度的,多半是殺人案件。檢方是一個團隊,可以派出很專業的檢察官。而如果被告也是很有資源財力的,例如辛普森(前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殺妻案),就會有很多資深律師去投入很多精力。可是,很少有殺人案的被告是辛普森,一般都是沒有資源與財力的,需要法扶。資深律師不太會接這類案子。」
所謂的武器不對等,宛如一整排軍艦與幾艘漁船的戰爭。但,你允諾接國民法官的案件時,應該沒想過最後接到的會這麼棘手?「對啊,算是困難的案件,但我覺得應該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