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掌握,檢方掌握黃與從事太陽能發電的國金能源公司簽下5千萬元密約,允諾替業者擺平縣府及地方居民抗議,再利用親信成立人頭公司收賄1,500萬元前金,贓款除用來買豪車外,部分還流向他的2名女密友,檢調懷疑另有更大咖人物涉案,正全力要揪出幕後藏鏡人。
本刊掌握,黃凱利用職權護航光電業者,替業者搞定用地並打通黑白兩道,為了收受賄款,利用小弟開設人頭公司,與國金能源(以下簡稱國金)公司旗下的營造廠簽訂一紙5千萬元密約,先收下1,500萬元前金,同意幫忙擺平縣府刁難及地方人士抗爭,再暗中協助業者取得太陽能光電執照,檢方訊後依貪汙罪將他聲押禁見獲准,由於另有共犯,檢調正擴大偵辦中。
一名熟悉光電發展的人士告訴本刊,國金公司資金雄厚,長期在雲林發展綠能,股東人數多,且各司其職,除了政商關係不錯,地方人脈也很強,有人負責打點議會,有人負責疏通縣府,還有人專門和道上兄弟或地方意見領袖打交道,更傳出國金幕後老闆為更大咖人士,因看上光電產業具有潛力,想賺錢卻又擔心被地方牛鬼蛇神搞得一身腥,因此繞道國金公司擺平黑白二道,以利申請相關執照。
由於國金公司在第一階段的案場設置即涉及行賄黃凱,加上約定的賄款仍有3,500萬元去向不明,黃凱有無偕同其他議員向縣府施壓?或縣府是否有更高層的官員配合黃凱等人放水?以及藏身國金公司的幕後大咖是否涉案?已成為檢調下一階段偵辦的重點。
本刊掌握,國金能源與另家光電業者睿日光電的股東重疊,國金公司透過行賄打通地方關係涉弊,睿日光電去年7月在口湖鄉興建太陽能案場升壓站也鬧得沸沸揚揚,打算將光電案場所發的電匯集後,加壓併入台電電網向外輸送的設施再回賣電力牟利。
不過,直到取得縣府發出施工許可前,睿日竟未在當地舉辦說明會,加上升壓站離居民住家、淨水池很近,恐破壞水源,睿日光電對於居民抗議,居然提告涉犯組織罪及恐嚇罪,甚至寄出存證信函準備對居民求償1,500萬元。
最離譜的是,升壓站位在口湖鄉謝厝村,緊鄰隔壁的湖東村交界,業者卻說前年2月已召開說明會,但開會地點卻不在這二村,而是遠在5公里外的下崙村,居民對於「甲地開發、乙地開會」作法認為有欺騙之嫌,懷疑縣府有人包庇,因為該場說明會只有15人簽到,扣掉出席民代與地主,只剩9位前來維持秩序的北港分局員警簽名,根本沒有任何謝厝村的居民在場。
因懷疑官員放水,氣得居民先後到議會和縣府抗議,由縣長張麗善接見,甚至在升壓站旁搭帳篷長期抗戰,一名閒暇時擔任村廟「桌頭」(在神桌旁幫乩童翻譯傳話的人)的蒜農和一群居民也24小時輪班駐守,不懼業者提告。
對此,綠營立委蘇治芬曾找來中央官員到地方協調,當時能源局光電組長林文信(近日涉及圖利台南力暘光電逾91億元案遭起訴)對於村民質疑睿日「甲地施工、乙地開說明會」是否會被撤照?林竟解釋申請文件都有詳實記載地點及內容,並無違反事實,當場遭居民痛斥說謊,直指縣政府公文要求業者必須在施工當地開說明會,加上能源局去年初才修正《電業登記規則》,規定業者在取得施工許可前須辦理說明會,林文信的說法反而讓當地民眾氣憤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