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下午1點24分,台中市消防局勤務中心接獲報案,指位於大肚區沙田路二段,全聯超市一座興建中、占地5,000多平方公尺的倉儲起火燃燒,轄區第四救災救護大隊大隊長吳進忠立刻率隊出發,第一波出動四大隊及龍井、犁份、工業區、烏日、大肚等分隊,海線一半以上的消防分隊幾乎都動員了,由於目擊者通報,4樓屋頂有多人受困,雲梯車也立刻奔赴火場。 大火伴濃煙 多人受困 吳進忠告訴本刊,距離沙田路火場還有5、6公里,就能看見漫天濃煙,且顏色偏黑,他根據多年救災的經驗研判,火場裡應有大量乙烯類材質的易燃物,火勢不容易撲滅。事後得知,當時冒出的濃煙,不但盤據沙鹿、大肚二區天空,甚至飄向彰化,東北風一吹,連彰化市區都聞得到臭味,彰化縣政府在八卦山大佛裝置的高解析鏡頭,還拍到如黑色巨龍般的濃煙,在空中擴散。 消防隊抵達現場後,空拍機回傳的影像顯示,4樓屋頂有超過10人受困,且先前已有一名越南籍移工為了逃生跳樓,不幸當場死亡。根據現場狀況,吳進忠決定先派雲梯車將屋頂的19人救下,其中5人身體不適,送醫治療。 吳進忠告訴本刊,根據業主提供的訊息,4層樓的火場裡還有十多人受困,當務之急不是阻止火勢蔓延,而是搜救人命,由於現場不是已經完成啟用的建物,消防人員無法掌握裡面的隔間,更沒有圖資,連施工圖都不準確,只能依照工頭研判的地點搜救。 此外,消防局動用4台空拍機,其中2台有紅外線熱顯像儀,能夠找到較明確的搜救地點,還動用新式的「室內搜索機」,提供火場裡的搜索影片,幫助指揮官判斷,但搜救過程依舊步步艱辛。吳進忠說,火場內高溫、濃煙不散,一片漆黑,空間的不確定,加上隨地散落、擺放的建材阻礙,還得擔心頭上天花板坍塌,只能先選擇一個受困者可能最多的地方,布水線強攻、降溫。 連燒5小時 搜救困難 第一批搜救人員先進入4樓,因建物內部燒得一塌糊塗,消防人員步步驚險地前進5、60公尺,才找到3名死者。晚間7點15分,另一組人搜索3樓,在夾層裡發現5名罹難者,雖然沒被燒成焦屍,但在高溫下窒息死亡多時,因樓梯燒壞,火場內的搜救人員只能彎著腰,慢慢將大體拖到窗口,讓雲梯車運走。 這場大火死傷人數不斷增加,被消防局列為「五級火警」,勤務指揮中心陸續調派148輛消防車、93名消防人員前往灌救,幾乎半個台中市的消防車都出動了。在搜救人命的同時,消防局在倉儲另一側動用「大鋼牙」破壞外層鐵皮,讓濃煙排出,並且看準火點,同時布下7、8條水線強力灌救,一直到晚間接近8點,殘火才完全撲滅,這場火燒了將近2個半小時。 大火共奪走9條人命,包括跳樓的越南籍阮姓男子(24歲),在4樓找到的台灣籍蔡姓男子(47歲)、陳姓女子(47歲)及身分不明的年輕外籍男子,至於3樓的5名罹難者,分別是廖姓工頭(51歲)、廖的兒子(27歲)及郭姓等3名工人。 全身燒灼傷 命喪火場 負責偵辦此案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出,火場內8名罹難者的死亡原因,是吸入高溫濃煙及全身燒灼傷致死,跳樓的阮姓越南籍移工,則因外創傷性休克併發呼吸衰竭死亡。檢警初步了解,阮男在越南老家的經濟條件不佳,遠渡重洋到台灣工作,平常省吃儉用,寄錢回家,後來認識一名同鄉女友進而交往,女友在台懷孕回到越南生產,如今兒子才8個月大,他竟不幸命喪異鄉。 此外,郭姓工人的哥哥晚間到童綜合醫院認屍,哽咽地說:「弟弟是個老實人,只知道認真做工,沒想到一場大火讓他死得這麼慘!」至於一同葬身火窟的廖姓父子,隔天驗屍後,葬儀社應家屬要求,將2人大體送回霧峰老家,阿嬤堅持要看愛孫、愛兒最後一眼,白髮人送兩代黑髮人,阿嬤癱軟在地,哭得撕心裂肺,讓人鼻酸。 針對這場大火,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指派主任檢察官蕭擁溱、檢察官周至恒負責偵辦,上週六,檢方宣布將承包商「新菱公司」駐場負責人藍姓副理,及下包商「紋禕公司」許姓負責人等5人,列為過失致死案的被告。 未統合管理 防火不全 檢警消初步調查研判,這場大火疑似因工人在4樓至3樓的樓板,使用乙炔切割金屬,準備將空調的管路放入,卻沒有做好防火措施,例如使用防火毯與滅火器,更沒有阻隔火星與隔離易燃物等適當作為,加上鋼構建築縫隙很多,火星從管道掉落,不慎引燃地下室的PS板(保麗龍聚合保溫板),導致大火瞬間冒出,一發不可收拾。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副署長萬榮富案發隔天勘驗現場指出,該工地的平行包商(同時段進場施工的包商)過多,互不相屬,很可能大家各做各的,沒統合管理,工班交接時也沒告訴工人注意事項,所以未注意防火措施,若調查屬實,相關人的刑責都跑不掉。 法界人士認為,除了工程包商的刑事責任逃不掉外,業主全聯恐怕也難逃民事責任,因為就算發包過程沒有違規,但《民法》188條規定:「受雇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由雇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全聯讓工地平行包商過多,造成統合管理不善,恐難辭其咎,法界人士也呼籲台中市政府代位求償,以免承包商及業主脫產,導致罹難者家屬及傷者求償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