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獨立60年後,從未政黨輪替。2013年大選,反對黨原本大幅領先,開票所卻陸續停電,傳言有作弊選票趁黑暗中被送入投票所。電力恢復後,國民陣線的選票突然大增,執政黨連任第12次。此外,主張爭取公平選舉的非政府組織淨選盟(Bersih),多次和平集會被警方以水炮和催淚氣體驅散,印有「Bersih」字樣的物品也被列為觸犯刑法的違禁品。
淨選盟主席瑪麗亞陳去年年底遊行前,甚至毫無理由地以〈反恐安全法〉遭到逮捕,單人監禁無水無床十天。直到今天,大馬還有網路警察,監控國民在社群軟體上的發言,封鎖淨選盟及其他相關網站。
今年40歲的法米惹札,只因在個人臉書上傳一張諷刺塗鴉,現正面臨最高2年監禁刑期或/和10,0000林吉特(約70萬台幣)罰款。同一張塗鴉,讓他去年在馬來西亞引發小丑效應,從社群網站、加油站到路上汽車,小張貼紙到大型塗鴉牆,四處可見他筆下粗糙畫風的納吉小丑。
面對當局嚴格的審查制度,法米卻用藝術化憤怒為幽默的惡趣味設計,「起初我去抗爭現場的時候,看到大家只拿白底黑字的標語,一點吸引力也沒有,才開始設計海報到現場發。大家抗爭的時候不要總是那麼憂愁嘛!」臉書6萬多名追蹤者,他有群眾魅力,但不是站在台上喊口號那種,當地人形容他「更像抗議活動中的吉祥物」,只要有他在,現場便增添幾分歡樂,抗議終於不再只是悲情的訴求。
法米總穿全身黑,一頂招牌黑帽配上茂密的長黑捲髮,照片中的他看似凶狠易怒的激進份子,他的步伐彷彿散發沉悶重擊的龐克節奏。事實上,他講一句話會搭三聲笑聲,嘲笑政治人物也自我解嘲。今年初他受苦勞網邀請,來台北辦講座,許多在台灣唸書的馬來西亞僑生將此當成偶像見面會,熱情替台灣觀眾補充背景知識。
「以前我是個聽話的好學生,做過最叛逆的事,也不過是把隨身聽藏在挖洞的字典裡帶進宿舍。」當年那個乖學生法米,如今成為政府最刺眼的釘子,他揭露當局掩蓋的歷史與政治話術,讓官場上虛華的民主,一一現形。
法米惹札小檔案
1977年出生,法米惹札是當前馬來西亞最具知名度的社會運動份子之一,也是一位跨界藝術工作者。理工科出身的他,自習藝術創作,2002年起與公民運動緊密合作,透過作品公開批評政府,多次被逮捕。
首相涉嫌貪汙事件
馬來西亞首相納吉(Najib Razak)2015年被指控利用一馬發展公司(1MBD)主權基金,貪污餘10億美元(約330億台幣)。醜聞工開後,他隨即下令將投入調查的副首相與八名內閣成員革職,引發爭議。
以下是我們訪談的文字紀錄:
鏡傳媒(以下稱「鏡」):你近年在馬來西亞的社會運動圈非常活躍,最近因上傳首相小丑圖在個人臉書、販售小丑T恤遭到逮捕起訴,可以談談馬來西亞目前的政治情勢嗎?
法米惹札(以下稱「法」):馬來西亞1957年獨立之後,憲法大致上是草擬自英國殖民時期,很多嚴峻的法條都限制我們身為公民的權利。例如〈印刷和出版法〉,規定印刷出版業或媒體需先向政府申請許可證,審查制度隨處可見。還有〈反恐安全法〉,是修訂自以前〈國內治安條例〉,政府不用經過開庭就能拘留任何人。
他們現在用1998年通過的〈傳播與多媒體法〉起訴我,只因我在臉書跟Instagram上傳這張小丑圖,後來被瘋狂轉載,連網路警察也來警告我。但某種程度上我也滿開心他們起訴我,因為這彷彿像是跟大家宣告,一張圖像就能有如此大的影響力,可以成為抗爭的武器。
鏡:那為什麼把首相畫成小丑?
法:當時我在讀一分國家報告,裡面寫道,光是2015一年內,馬來西亞政府就以〈煽動叛亂法〉去調查、逮捕、甚至是起訴個人共91次。這是從英國殖民時期就被制定、非常不合時宜的法條,基本上政府就是要用法律警告人民,如果你公開批評政府,就會被標籤成「煽動者」,我才會在T恤上寫那句話:「在一個充滿貪腐的國家,我們都是煽動者」,為了配上圖,我就開始思考:我能做最煽動的事是什麼?大概就是在首相臉上畫畫吧(大笑)。這個設計也回應首相貪腐的醜聞。他把整個國家當笑話來看,為自己辯護的理由都是為了隱藏違法事蹟,所以把他畫成小丑再適合不過了。
鏡:你曾說過「只要別惹上麻煩,都願意去現場支援,」但是2004年你因抗議警察濫用司法,暴力鎮壓平民,還真的惹上麻煩,生平第一次被逮捕。你有因此而後悔嗎?前後態度的轉變,差異在哪裡?
法:抗議警察暴力那次,我已經完全理解身為公民該有的權利,憲法上第十條:我們擁有言論自由跟集會自由。以前會害怕是因為不知道有這些權利,還以為政府可以因為你去抗議隨便逮補你,雖然我後來還是被逮捕了啦(爽朗的笑聲)。第一次被逮補是很恐怖的經驗,警察把我的T恤扯爛、在我手上留下瘀青,一個警官走到我面前,什麼都沒說就甩我兩巴掌,整個過程滿戲劇化的,我無時無刻都很驚慌,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但是一走進牢房後,我開始讓自己冷靜下來,告訴自己「明天就可以出去了」。
後來隔著牆,我聽到外面的群眾要求警察釋放我,然後他們開始坐下……,那時我終於能比較鬆口氣,想著:「我應該不是孤單一人。」所以我覺得團結很重要,它可以讓你克服恐懼。活著走出牢房後,我知道自己沒什麼理由好後悔,這是政府機關的錯,我不過是畫了幾幅表達自我的旗幟。這次的經驗讓我變得更強韌,我反而想更努力抗爭,因為竟然隨時都有人可以突然奪走你身為公民的權利,就像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鏡:你曾談過龐克音樂文化對你有很深的影響,也蒐集很多黑膠唱片。還記得第一次聽龐克音樂是什麼時候嗎?為什麼特別喜歡這種音樂?
法:我家裡還有其他五個兄弟,我排行第二。小時候我跟大哥住同一間,自然就被逼著聽他放的所有音樂,所以當他買回一張美國硬龐克樂團的唱片叫「邪教樂團」,我還記得是1992年的專輯《有悖天性》,聽到時我真的很喜歡,之後便主動找更多龐克樂團來聽。龐克音樂也是我去美國念大學期間,最重要的記憶。我喜歡龐克音樂中那種濃烈的能量,你可以聽見他們想表達的義憤或狂怒。
而在馬來西亞這樣的環境中成長,我非常能體會這種怒氣,當個學生你被規定要穿制服,還要照他們制定的方法穿衣服、紮進去、不能蓄髮,這種感覺就像是所有東西都照同一種標準走,成長過程中我多麼恨這些規矩啊!覺得它們根本一點道理都沒有,所以龐克音樂是我的宣洩內在不滿的出口,它鼓勵每個人做自己、為自己想,我覺得這種精神直到今天都還在我體內流竄,我還沒失去這種反叛精神。
所以我做這些事是因為想要在我的國家、社會上看到改變。而讓這個改變發生的前提——就是我自己也開始付諸行動。所以當他們說我是個社會運動人士時,我覺得沒關係,但是這世界上不該有「專業社運人士」,每個人都該成為其中一員。
鏡:你大學唸的是電子工程,什麼契機讓你成為平面設計師?此外,你也說要透過各種媒介,如「我愛我們的秋傑」兒童社區計畫、裝置藝術與口述歷史劇場來傳遞訊息,那個訊息是自由還是民主的重要性?
法:我小時候就喜歡隨筆塗鴉,一直對藝術滿感興趣的。到美國念大學之後,學校的課只求過關,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聽音樂表演,而我也是學校裡唯一的龐客。後來有人知道我會畫畫,找我幫他們設計表演的宣傳海報。龐克美學非常DIY的自造風格深深打動我,讓我覺得:這我也畫得出來嘛!沒那麼難嘛!我後來得到第一份有薪的設計工作,是替朋友的樂團「由灰燼而生」設計黑膠封面,結果酬勞不是錢,就是20張他們的唱片!到現在我還留著作紀念。
畢業回國後,我加入「碎顱者」龐克樂團當吉他跟主唱,盡可能在歌詞中置入政治影射,但同時我也發覺,我需要接觸比龐克音樂聽眾更大的族群,開始發展平面設計、劇場、裝置藝術或紀錄片各種作品,將反抗的精神與價值貫徹其中,這也是我比較擅長做的,讓民眾察覺社會上的種種問題。唯有如此,他們才會追求改變。
鏡:你自學拍攝兩部關於罷工歷史與左翼抗爭的紀錄片《獨立前十年》(2007)、《48年革命》(2008),第一部還榮獲該年自由影展「最傑出人權電影獎」。你一直都很喜歡歷史嗎?為何成為業餘歷史學家?第一次感受歷史與個人經驗產生連結是什麼時候?
法:我年輕時很討厭歷史,因為學校教歷史時並不鼓勵我們思考,主流歷史只關注偶像或偉人。馬來西亞的歷史幾乎就等於現在執政黨的歷史,他們權力的興起、如何辛苦爭取獨立。但如果你有研究過各國的革命歷史演進,就會疑惑馬來西亞怎麼可能完全沒有革命歷史呢?
我花了5年,挖掘馬來西亞左翼在1947年反抗英國殖民政權,尋求獨立的全國大罷工事件,後來我又回去重讀歷史課本,整本課本只用一句話帶過罷工事件:「1947年,罷工沒有成功,對社會改革沒有任何影響。」但是當我讀到一本左翼領袖回憶錄時,他講的內容跟歷史課本完全相反。
我開始去國家檔案局找資料,回溯當年到底發生什麼事,後來發現那次的罷工其實非常成功。那段歷史帶給我非常大的激勵,他們竟然能召集全國人民,在同一天用罷工癱瘓全國一切運作,這些人民才是真正推動歷史前進的力量,但也最容易被遺忘的;我很興奮跟朋友們分享這段故事,他們聽完也非常興奮,對我大吼說:「我從來不知道馬來西亞有這一段歷史!」同時我又感到悲哀,因為大部分的人都被蒙在鼓裡,於是我找了兩位朋友,一個當攝影、一位收音,我們跑到很多村落訪談,請他們談那次全國罷工事件,花六個月拍完第一部紀錄片。
鏡:你的家人如何看待你做的這些事?他們曾給予你什麼樣的批評或幫助嗎?
法:爸媽在我很小就離婚了,我媽單親扶養我們六個兄弟長大,成長過程裡,我們不太會在家裡聊政治。所以我雖然不清楚他們的政治觀,卻一直記得媽媽給我做決定的自由,就算這個選擇代表著我會犯錯,我也能從錯誤中學習。我記得拍第一部紀錄片的時候,影片需要上字幕,我媽的工作是法院的英文口譯,所以她主動幫我翻譯字幕。她同時也是個活躍的沙發客,接待過上百個從不同國家來的旅人睡她的沙發。每次只要接待新的人,她就會逼他們看我的紀錄片,像是某種認識馬來西亞的方式啦(大笑)。這就是家人給我力量的方式。
鏡:如果你當初選擇當電子工程師,現在應該可以月入優渥,在吉隆坡買房、買車,過著安逸的生活。作為一個社運藝術家,你覺得自己犧牲了什麼?或是得到了什麼?
法:我並不覺得自己犧牲了什麼,因為我從來都不想過被那種被社會編碼的快樂人生,告訴你要找份好工作、買車、買房子、榮華富貴娶老婆生小孩…。我的設計作品只為理念相符的非營利組織或抗爭運動而做,雖然沒有因而賺很多錢,但我很滿意現在的生活方式,也從做的事情中獲得快樂與成就感。
人生到底,金錢未必能帶給你快樂,你今天給我很多錢我還不知道要幹嘛咧。我從未停止,也很慶幸自己沒有放棄,雖然我想看到的改變不一定會在我有生之年發生,但是從現在種下抗爭的種子很重要,當然是希望別讓我等太久啦(大笑)。我喜歡嘗試新的東西,甚至有點迷戀冒險,你不知道生命會丟給你那種處境,如果你只是經過生命,沒有任何的掙扎或是衝突,那種人生應該很無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