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掌外籍移工事務的勞動部9月1日宣示,將大幅修改《就業服務法》,未來若僱主、被看護人或共同生活的親屬,曾性騷擾、性侵害、人口販運或重傷害、殺害外國人者,在起訴或緩起訴2年內、遭判刑5年內不得聘用移工;累犯者將終生禁聘移工。
這項修正對於移工權益的確多了些保障,但對部分移工而言,他們更關切的是自己與台灣人生下的小孩,始終拿不到身分,得不到任何政府福利,連上學都被拒於門外。
黑戶寶寶 近2萬
外籍移工在台灣生下的孩子,有個很陰暗的名稱─「黑戶寶寶」,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自2007年起至去年,登記在案的非本國籍新生兒有7900多人,若加上未登記的,推估約有近2萬名黑戶寶寶,其中可分為3類型,如父母不可考,或生父為台灣人、母親為外籍移工,又或母親為行蹤不明的外籍移工等。但無論何種,這些生活在台灣的黑戶寶寶,絕大多數都沒有戶籍,無法接受教育,成為台灣戶政上的幽靈人口,本刊花了2個月時間,直擊黑戶寶寶的生活現況。
上學對台灣大多數孩童來說,就如同呼吸一般自然,但對小寶而言,那是證明自己存在的唯一意義。盛夏午後下起雷陣雨,小寶一家3口居住的鐵皮屋裡熱氣蒸騰,母親阿拚哽咽著說:「小寶站在大門的黑影裡,看著一個個孩子去上課,我看著他的背影萬般無奈。」
今年10歲的小寶,生日恰好與耶穌同一天,當街上響起「平安夜」的歌聲時,越南籍的逃逸移工阿拚,臉上沒有洋溢著平安夜的喜悅,因為孩子一出生就是個沒有國籍、沒有戶籍的「黑戶寶寶」,無論醫療、教育,所有基本人權全被剝奪。
阿拚說:「我15年前來台灣,因為雇主跟仲介把薪水拿走,我一直逃、一直換老闆,但是每個老闆都把錢拿走,之後遇到老松(小寶生父),一開始我是想利用他賺錢,但他是唯一對我好的人,我很愛台灣,不想回越南了。」
未辦離婚 認領難
今年60歲的老松是小寶的父親,常年以來一直靠打零工維生,偶然的機緣在工地遇到阿拚,沒有未來的男女因各自的需求而結合,讓世界上多了小寶這個孩子。即便老來得子,老松卻沒有百般溺愛小寶;當小寶告訴老松,以後想當服裝設計師時,令夫妻倆又驚又喜,但孩子連學校都沒辦法去,又如何成為設計師?
老松說:「為了讓孩子能上學,我開始打官司,去年我聲請強制認領小寶的民事訴訟,但法官當庭說『我會判你敗訴,你們直接撤回。』因為阿拚在越南還沒有離婚,在拿不出無婚證明的前提下,台灣法律會推定小寶是阿拚與越南先生的婚生子女。」
官司的挫折差點讓老松放棄,但舐犢的天性讓這位一輩子都在逃避的男人,終究扛起父親的責任,他找上新北市議員劉美芳,在議員協助下,新北市政府同意讓小寶以專案方式,去年從小學一年級開始讀起。
理當是小學4年級的小寶,個子比班上同學多出了一個頭,就算他的中文書寫與口語能力差強人意,但他比誰都熱愛讀書,也考取了全班第3名的好成績。
雖然現在有書可讀了,但小寶的身分問題還未解決。劉美芳建議老松改變訴訟策略,由小寶聲請否認自己是越南父親的親生子女,官司進入第二階段,透過親子DNA鑑定,證實小寶是老松跟阿拚的孩子。
今年7月底,新北地方法院判決小寶一家人勝訴,小寶是法院認證的台灣之子,雖然還必須等到今年底,整起判決才能定讞,但這初步勝利讓阿拚開心地說:「如今官司贏了,我們再也不用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
苦等訴訟 求身分
老松說:「第二次訴訟勝訴後,必須翻譯判決書寄給阿拚的越南丈夫,法定文件來往必須要4個月,須確定越南沒有人提出上訴,才能夠定讞。」
老松激動地把話講完後,突然不發一語,家中陷入一片靜默,過了幾分鐘後,他把判決書放在桌上,雙手上下搓著臉龐,緩緩地說:「已經等了10年,再多等4個月也可以,但孩子一天天的長大,我卑微地請求國家給他一個身分很難嗎?」
當父母親說著幫孩子打官司的過程時,小寶雙手不停捏著桌上的廣告紙,雙眼不停偷看媽媽,阿拚則用慈祥的笑容來舒緩他的緊繃情緒。
喜歡摺紙的小寶摺了一艘精緻的小船給記者,然後偷偷跟記者說,這艘船上搭載著小寶跟爸爸、媽媽,未來無論船漂向何方,家人們永遠在一起。
突然外面的雨停了,小寶開口跟媽媽說:「我們去學校散步好不好?」放暑假的國小校園中,記者見到的是一位母親跟孩子手牽手,母愛不分身分。
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13歲的阿芬身上,父親是台灣人,母親是菲律賓籍逃逸移工,但父親有卡債問題,深怕債留女兒,不敢幫她報戶口,一家三口窩在公寓頂樓加蓋的屋子裡,直到今年才聲請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仍在等待判決結果出爐。
今年9月阿芬升上國中,她內心有個願望,希望可以成為漫畫家,隨著時間找回屬於自己的一切,少女露出天真爛漫的笑容,看不出來背後的苦澀。
當初協助阿芬入學的新北市議員邱婷蔚說:「阿芬還在等待親子鑑定結果,最快年底才能知道答案。」
專案辦理 僅治標
劉美芳說:「台灣行蹤不明的外籍移工多達5萬多人,在台生下的孩子有些被安置在社福機構,有些恐怕淪為親友間的人球,甚至成為黑市人口販運,粗估僅一成孩子取得國籍,台灣法律的瑕疵,對於黑戶寶寶的保障,幾乎是微乎其微。」
劉美芳也說:「在美國出生的無國籍孩童到了適學年齡,無論父母有無國籍,依法都必須就學,台灣必須拋棄本位主義,讓國籍與教育權脫鉤,才符合普世人權。」
律師張祐齊則說:「父母不可考的黑戶寶寶,可比照棄嬰辦理出養;若是類似小寶的例子,可打強制認領或否認子女訴訟取得國籍;但若是父不詳、母親為外籍且行蹤不明,這才是最棘手的狀況,不幸目前的黑戶寶寶多半屬於此類型。」
其實,台灣《國籍法》為屬人主義,孩子國籍跟隨著父母親,若外籍移工行蹤不明且未立即將孩子帶回母國,孩子就成了無法取得台灣國籍的黑戶寶寶,政府多半以專案方式協助孩子就學、就醫,但短暫的權宜之計能協助孩子多久?《兒少法》保障孩子18歲前的醫療與教育,過了18歲以後呢?孩子恐會成為專案外的漏洞。
監察院也曾提案糾正勞動部與移民署,因為相關部會對外籍移工的管理輔導不夠周延,才會衍生出後續無國籍孩童的安置照顧、身分認定與居留權益等問題。若要遏止黑戶寶寶悲歌,仰賴一個個的專案恐怕徒勞無功,勢必得從法規層面著手修改,才能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