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實很多時候,加害者他們可能不太有能力或機會,甚至也不想清楚地表達自己的犯案動機;這時候會讓被害者及其家屬,甚至是整個社會更陷入無法歸因的迷霧之中。當不認識的人都有可能成為加害跟被害的兩造關係時,社會信任感就會被撕裂,這才是陌生者間重大犯罪帶來最嚴重的結果。 ”
無差別殺人、隨機殺人和陌生者間重大犯罪
最近很紅的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劇中看到當年震撼了台灣社會的台北捷運無差別殺人事件,以及非常多加害者跟被害者之間的修復式正義的關係;今天就要來談這種無差別殺人、反社會行為、性侵害犯等,與人發生近身接觸的犯罪行為它背後的成因。
我們這一季前四次談論犯罪心理幾個重要議題:什麼是犯罪?詐騙是什麼?媽寶、尼特族是什麼?這些議題有人覺得很貼近我們的生活,有些人覺得和我們沒什麼關係。這集,則探討最震撼台灣社會的「無差別殺人」。
首先我們要對「無差別殺人」這個名詞做法理上的界定。首先,這五個字其實是日文的說法,它的日文發音就是「むさべつさつじん(無差別殺人)」。對日本來說,「無差別」代表被害者與加害者之間並沒有特定的人際關係。
從犯罪學的研究領域範疇來看,台灣在的殺人案件其實還是屬於比較平穩、傳統的方法。經過法務部的資料整理,台灣殺人案件一年大概發生百件上下,其實並不多;這些殺人案大概有三分之二(接近65%)是情感衝突所造成的,也就是所謂的情殺;剩下的三分之一,財殺和仇殺大概各佔一半。這三種殺人案件發生之前,兇手和被害人應該要有一定程度的人際互動經驗才可以。對於這種早期或傳統型的殺人案件來說,警方傾向從分析人際關係來辦案。但今天談論來自日文的「無差別殺人」,或是報紙媒體常用、可能類似美國那裡的「random murder」的「隨機殺人」,它的第一個特徵來自於加害者跟被害者在犯案之前的人際互動是零,甚至完全不認識,所以讓人感覺加害者並沒有特別選擇、見人就殺。
針對這樣的犯罪行為,法務部給了一個比較符合現實、也比較不驚悚的名詞──「陌生者間重大犯罪」,換句話說,這樣的犯罪現象是來自陌生者之間。當然小偷、扒手也算是陌生者間的犯罪,但是重大性就沒有到殺人這麼嚴重,所以還是會把它界定在「財產型犯罪」的分野內。
談到「陌生者間的重大犯罪」,可能很多人都會想到之前的捷運殺人事件;這些加害者是不是只要上了捷運,看到誰都殺呢?我們會發現無論台灣、日本或歐美,其實這些加害者並不是無差別也不是隨機,他們是為了遂行自己的犯罪目(殺人)而刻意挑選比較殺得到的、比較容易遂行個人犯罪行為的被害者。
舉例來說,因為在台灣槍枝不易入手,比較常見的凶器其實是刀。若真的要拿刀殺人,其實致人於死傷的半徑並沒有那麼大。在這個情況下,還是會選擇鄰近加害者周邊的被害者為主。若我們分析鄭捷案,會發現鄭捷在執行殺人行為時的確還是以自己週邊、同車廂的人為主,所以並不是真的「無差別」或是「隨機」。
陌生者間重大犯罪撕裂了社會的信任
另一個大家可能疑惑的問題是,他們怎麼能夠對完全不認識、毫無關係的人痛下殺手呢?確實,這種類似陌生者間重大殺人事件對社會造成重大的衝擊,其實在於「犯罪動機不明」這件事。我們總說「冤有頭,債有主」,照理說只要不跟人發生金錢糾紛、在情愛的管理上面彼此尊重,照理說生活應該就會很平靜、很安全;這種安全跟平靜也建構了正義社會的觀感。
但一位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只是因為辦事搭捷運卻突然被殺了,坦白講所有人都不能接受,這是因為被害者及其家屬完全沒辦法把被害行為「歸因」。因此,反過來大家就會去問為什麼加害者這麼殘忍,要對手無寸鐵、完全沒有防備能力的被害者下手呢?最傷腦筋的事就是:通常這些加害者也說不太出原因,很多時候就會出現代罪羔羊。像是小燈泡事件後,就有人把這個矛頭對準了精障者;鄭捷案之後就有很多人把矛頭對向愛打電動、暴力遊戲的宅男。大家去找原因,甚至揣測鄭捷會殺人可能和他國小六年級被兩個女生拒絕而忿忿不平有關。
但其實很多時候,加害者他們可能不太有能力或機會,甚至也不想清楚地表達自己的犯案動機;這時候會讓被害者及其家屬,甚至是整個社會更陷入無法歸因的迷霧之中。當不認識的人都有可能成為加害跟被害的兩造關係時,社會信任感就會被撕裂,這才是陌生者間重大犯罪帶來最嚴重的結果。
為什麼這些加害者會冒這種社會信任撕裂的危機來做這些事情呢?美國在這方面的研究比較多。我想幾乎每一年都會聽到美國傳出校園槍擊事件(school shooting),從比較早期的科倫拜高中槍擊事件,到近期一點的西維吉尼亞工科大學槍擊事件;甚至在現任美國總統川普上臺後,可能因為對於種族方面的某些言論,又激化了種族清洗或種族差異的特殊的看法,出現了不少起悲劇。這些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動盪了整個美國社會,也讓世界各國感受到這種惶恐。雖然很多加害者最後都被警方擊斃,也有人選擇自殺;但當他們活下來後,犯罪心理學家們會透過訪談,試圖找到他們心中的想法。後來得到了一個很奇特的犯案動機──「社會排斥(social exclusion/social rejection)。
社會排斥心理的不滿
社會排斥主要有兩種,第一種是試圖尋求加入某個團體卻被排擠;第二種則是明明加入了團體,其他成員卻故意不跟你互動。心理學家研究發現,社會排斥非常容易激起被排斥者的不滿。社會心理學家設計了一套很有趣的實驗,我也曾在中正大學再現這個實驗。
實驗真正的受試者為A,另外需要去串通三個人B、C、D,這三個人本來就認識,但要假裝彼此不認識去騙真正的受試者A;當四個人需要一起合作作業,在這裡是拼拼圖。我當時把比較好拼的邊邊角角分配給B、C、D,A因為負責的部分比較困難,就會一直拼不好。當第一個階段操弄完後,就請四位同學自行選擇要和誰一起進入第二階段的實驗。此時B、C、D會互相選擇彼此,A最後就被迫一個人坐在實驗室完成第二階段的實驗:算數學題目。不過A可以自由選擇要寫完數學題目,還是以聲音去妨礙另外三個人解題(當然這個妨礙他人的聲音其實是假的)。我一年內蒐集了六十個個案,其中有超過一半(33人)的被排擠的人(A)會選擇不解題、而去攻擊其他人;甚至他們會選擇高分貝來妨礙其他三人。這其實是很弔詭的現象,因為這三個人根本沒有主動攻擊A,老早就領便當走人了;但A還是會選擇攻擊對方。這個研究結果顯示:當人們感覺到社會多數人不接受他或拒絕他的時候,內心或多或少就會有了想要攻擊他人的動機。
攻擊的動機其實非常複雜,有些時候是「自我顯揚式」的攻擊:「可惡你敢不理我,我讓你看看我的厲害」;第二種攻擊是「自我毀滅式」的攻擊:「可惡你敢不理我,我跟你同歸於盡」;甚至還有第三種攻擊,希望讓大家通通消失。
陌生者間重大犯罪事件最恐怖的地方在於:這些加害者的犯案動機非常的自我中心,他從自我角度出發去進行犯罪行為,而被害者就這樣不明不白地被害。在觀看《我們與惡的距離》時,我們也應該來思考:大家常認為現今社會冷漠、不互動、不關心,到底是家庭養成這些惡人,還是社會的每一個份子都有一定的責任呢?這是個深刻的問題,希望在心理學好好玩第二季最後一集的犯罪心理學中,讓大家可以深刻地思考它。
非常謝謝各位聽眾朋友們,我們一起共度了心理學好好玩第二季,希望各位喜歡,我是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戴伸峰,希望未來有機會還能跟各位聽眾朋友們空中相見,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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