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因違反證交法遭起訴、判刑,被列為洗錢防制名單,而一般借款戶只要涉及金融犯罪,即被認為是高風險客戶,遑論涉及炒作股票、內線交易案的客戶,銀行放款勢必更加嚴謹,事實卻不然。
依照常理,授信銀行面對龍邦等相關人借款應加強查核,尤其2016年兆豐銀行因反洗錢執行不力,遭到美國紐約金檢局重罰新台幣57億元,創下台灣金融業史上最高罰款紀錄,引發各界譁然。
隨之而來的亞太防制洗錢評鑑在即,行政院成立反洗錢辦公室,積極對金融機構推動「認識您的客戶:KYC(Know Your Customer)」及「反洗錢:AML(Anti Money Laundering)」二大金融監管防弊措施因應,意即對放款客戶公司的所有權結構、營業範圍、子公司關係、上下游關係、公司規模、主要決策人、股東關係等應徹底了解,並要對客戶的日常交易規模、頻率及來往目的等內容進行監測,以防金融弊端再現。
熟悉銀行放款業務的人士透露,合庫面對如此高風險客戶,根本不應輕易借款,卻在放款審查意見書提到「雖借戶董事為AML名單,評估對借戶營運及本案授信風險應無影響」而同意借貸給龍邦,過程疑點重重。
據本刊調查,龍邦不只向合庫質押股票借款,身為控股公司的龍邦,信用評等為TEJ6等,屬中度以上風險客戶,主要收入來源為天剛資訊、松崗數位文創及瑞助營造等關係企業的不動產買賣、租金及股市收益,為了資金充裕,還向其他銀行質押借款。
例如龍邦子公司保勝投資、福座開發及國寶服務公司、安多利投資、沂豐投資,以及關係人林桂馨等人,從2016年起也以龍邦股票向民間銀行質押近8萬5,000張股票,借款約8.6億元左右,多用來投資松崗及泰山等股票。
離譜的是,股票質押明明設定是短期3個月融資,該銀行竟然給予中長期融資,合約一簽就是3年,3個月期滿後便自動續約,毫不擔心授信風險,明顯置股東及存戶權益於不顧。
更瞎的是,龍邦旗下的瑞助營造向該銀行借款超過20億,雖有土地擔保,但銀行明知擔保品不足,還要求瑞助營造再提供母公司龍邦的股票質押以加強擔保,就連龍邦向上櫃天剛公司所購買的北市內湖區文德段土地,也向同家銀行借款3.26億元,足見龍邦與特定金融機構的關係密切。12月中旬合約滿3年,有銀行近期將開會討論是否再融資,金管會已密切注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