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日前通知餐廳將轉為境內公司,需簽署新的境內公司合作協議,但既有的合作服務費及付款頻率不會改變,並不會有額外費用支出,而Uber Eats將會直接處理關於配送相關的發票事務,發票流程將會更簡便;屆時消費者刷卡付費也不需負擔約1.5%的境外手續費。
不過,這也表示外送員需繳納綜合所得稅,《TVBS》報導指出,若以月收約7萬元的全職外送員為例,年收入達84萬元,扣掉40萬8,000元的扣除額,等於43萬2,000元,適用5%稅率,得繳納2萬1,600元的綜合所得稅。
Uber Eats表示,許多作業仍在進行中,目前還無法確定何時會轉為台灣境內公司,但希望能在2021年完成,相關變動預計在明年2月生效,因此應會在2月以後轉為境內公司;至於外送員的報稅方式,Uber Eats表示仍在研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