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曾聲援藻礁保育的地球公民基金會,也建議對藻礁公投投下不同意票。「環團本來就是跟政府角力,爭取最大保育空間,但公投有投票時間、選項只有同不同意,在這樣的限制下,我們只能根據現階段的資訊來判斷。」執行長李根政說明,地面型光電面臨與農業、生態競合;另一邊台灣用電量不斷增加,產業轉型的路徑複雜,又涉及電價合理化,各種政策工具,很難立即啟動,在此同時,增加天然氣發電,能立即降低燃煤發電,減緩南部空汙,對一個長期關注空汙問題的組織而言,是短期能源方案的選擇。
「當然生態一定還是沒有風險最好…最終我們都要因為自己的選擇,面對歷史的檢驗,」李根政苦笑。
能源轉型路線及生態風險,本該在環評或聽證制度下釐清,但政府在2018年強過環評,又於公投前提出再外推方案,並非負責的政策溝通模式。「政府提出替代方案,說這個很好,我反而覺得,說的人是不是真的有在決策上負責,通過正當程序,做完應有的評估?聽的人也應該要謹慎。」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宮文祥直言。
此外,過往政府監督高用電產業力道不彰、全國性節能政策不足,是導致必須一再擴建電廠、增加接收站的原因之一。中山大學電機系教授盧展南即指出,台灣缺乏天然資源,就算增加發電機組,用盡調度、儲能手段,如果不妥善管理用電需求、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未來供電還是可能出問題。
「過去5年,節能是很大的政策漏洞,」趙家緯指出,蔡政府雖然喊出能源轉型,節能卻多只延用前朝政策,即使訂有提升能效的目標,但不僅標準寬鬆,也未揭露查核未達標的名單,讓社會及投資人無從監督。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也說,台灣資源有限,用電量不該無限成長,就算真的要留下台積電,也該讓其他耗電產業轉型、或縮小規模。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鄭楚忻批評,台灣能源價格長期偏低(註:台灣工業用電價格為全球倒數第6),導致業者缺乏節能誘因,2019年政府修訂用電大戶條款,原本希望強制產業使用一定比例綠電,卻在業者的遊說下不斷放寬門檻及上路期程,「排碳跟用電大戶,用了台灣一半的用電,是不是該負擔一半的綠電發展?」
曾文生並不否認,近年台灣用電成長,大部分來自半導體,但產業的擴張,也會是能源轉型的前期投資:「它們產業競爭力夠,也願意主動負擔再生能源,它們的需求,是改變能源結構、降低碳排放,非常非常重要的關鍵產業…像接下來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政府不再躉購,開發商還是躍躍欲試,就是因為半導體產業想要買這些電。」
公投日將近,藻礁方發起遊行,要到總統府前抗議;國民兩黨則各自動員催票、辦造勢晚會,自三接爭議折射出的能源轉型策略檢討,在政黨對決態勢下被淡化。採訪過程,受訪者皆言,這題沒有完美答案,無奈受限公投形式,只能在生態與減空汙、用電中擇一。公投之後,如何正視轉型爭議,讓台灣不需再於生態和經濟發展中抉擇,或許是比投下同不同意,更重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