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1 14:47 臺北時間

男偕人妻上摩鐵竟辯「她恐慌症發作」 法官:有病要去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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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男子與人妻共赴摩鐵開房,遭人夫向高雄地院提告判賠。(本刊資料照)
男子與人妻共赴摩鐵開房,遭人夫向高雄地院提告判賠。(本刊資料照)
張姓男子將未關機的錄音筆遺落在車上,卻錄到妻子出軌,和從事直銷的謝男一起上摩鐵,張男憤而提告求償80萬。謝辯稱張妻陪他談生意時恐慌症發作,才會到旅館休息,沒有發生性行為,但法官認為生病應該要去醫院,去摩鐵無法治病,判謝男應賠15萬元。
判決指出,張男從錄音對話獲悉去年4月某日,張妻和謝男在車上聊天時,討論到「車震」話題,隨後兩人便直接去摩鐵開房間。去年8月16日,張男跟蹤妻子逮到她和謝男正在摩鐵櫃台登記入住時,張男現身當場人贓俱獲,他認為謝男明知妻子是有配偶之人,還故意與她交往,已侵害他的權益,提告求償8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謝男先稱自己和張妻是在網路上認識,往來僅數月,期間僅有見面吃飯及以文字傾訴心情,沒有做出逾越男女分際的行為;他坦承和張妻一起上摩鐵,但強調是張妻陪他談生意時突然恐慌症發作,他們只是找摩鐵休息一下,沒有發生性行為。
但法官根據張男提供的錄音譯文,認定兩人對話時討論車震話題後,即進入汽車旅館休息3小時,謝男明知對方為有配偶之人,共赴汽車旅館,在房間內停留3小時之行為,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的朋友關係,已對張男的配偶身分法益造成侵害。
離開後2人又討論到日月潭旅遊等話題,且張妻如果恐慌症發作,應該是去醫院就診,在摩鐵休息無法治病,因此不採信謝男說詞,判他應賠15萬元,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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