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透明遴選制度應堅定永續辦理
本會自108年起推動檢察長遴選公開透明制度,旨在廣納公議,向部長推薦更孚民意基礎之候選人;同時須監督9位民選委員,僅能在公開透明的報名名單加以篩選,不容任何人突襲夾帶闖關,更能從最後已入圍、未入圍之名單加以比較公評,俾供全國檢察官檢驗是否符合檢察官同儕專業評價與期許,是否以基層檢察官民意為依歸,是否以個人私交或裙帶關係為考量。此制度運作4年,大幅改正早年民選委員「會前會」遭批黑箱作業(搓湯圓、私相授受或取寵於上)之譏。因新制能接受公開檢驗,應繼續堅持辦理下去。
二、建立公聽會制度,並禁止請託與不當連結
檢察長為檢察官之首長及表率,應具備一定之風骨,其既非民意代表(與民選檢審委員不同),不宜有請託拜票,甚至擺桌宴請之行為。民選委員亦不應為自身升遷或利益,迎合特定人士,或自行揣摩部長屬意人選,甚或與特定候選人過度聯絡打造裙帶關係。尤其,檢察人才卓有風骨者,常不願意請託拜票,相對於勤於公關之人,反而形成不公平現象,更導致許多候選人躊躇於拜票或不拜票之間。為此,本會呼籲,為公平、公正起見,應從速建立公開透明之公聽會制度,邀請候選人在檢審委員面前,介紹闡述理念,一則讓所有候選人都擁有平等露面機會,二則同步禁止候選人與民選委員在遴選期間接觸。
三、法務部如果不辦,劍青檢改可以承辦
檢察長遴選乃檢察體系最重要之人事案,縱然目前法無明文可辦公聽會,但事在人為,為促使制度更臻完善,應以先行者之視野,自下屆正式舉辦公聽會,具體時間辦在民選委員「會前會」之前。法務部如果畫地自限不願開辦,本會願勇敢承擔舉辦(或者邀請檢察官協會共同主辦),並允諾一本初衷,打造最公正公開透明之平台,邀請所有檢審委員及候選人參加,讓全體候選人及民選委員均能在陽光下接受檢驗。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部長蔡清祥上週五在檢審會臉色凝重提到,「本次名單公布之前,外界有些風風雨雨,傳言已經預先規劃了誰來接替某個位置,這些都不是事實。當然,有些候選人可能事前會先來問我能不能報名,但我一向的意見都是「你要表達你的意願,我尊重」,但不能轉而將這句話解讀為是部長要某個人報名的,所以部長一定會圈選他。」
蔡清祥接著又說,他早在民選委員的會前會就表達過絕對沒有口袋名單,希望所有民選委員能夠打破地域的觀念,因為各位服務的對象應該是整個檢察體系,而不是某個地檢署或是某個地區,大家應該要為整個檢察體系舉才,也許民選委員會有一些人情包袱,但他覺得要跳脫思維,他身為部長要從全國的角度為國舉才。
其實,檢察總長邢泰釗在上次會議就建議必須建立公聽會制度,避免有意角逐者四處跑透透暗自請託,此外,邢泰釗更在去年九合一大選的賄選檢討報告中提及,建議台灣應仿效日本的禁止家戶拜票以免衍生賄選疑慮,巧的是,近來法務部也收到檢審委員接受特定人士宴請的檢舉信,目前只是茶壺裡的風暴正在醞釀,真相仍有待調查。
檢察官身為公義守護者,如果有意角逐檢察長的候選人四處畫唬爛或到處請托,檢審委員若也盲目聽信沒善盡職責查證相關內容或黑函,恐怕形同共犯,難以遴選出優秀的檢察長,唯有建立一套完善制度才能讓檢體體系更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