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學院32期結業的姜麗香任職法官近30年,她長年在少年法庭採「協商方式」審理案件,解決不少社會或家庭問題,被少年們暱稱為「姜媽媽」,頗受司法圈肯定,自從她被免職事件傳出後,院檢律三方及社運團體悄悄發起聯署搶救活動,認為她即使有錯也罪不至慘遭拔官的最嚴厲處分,根本是被她在士林地院帶過的學習司法官侯弘偉拖下水才會連帶遭免職。
全案起因於被害少年甲男在2019年初至2020年8月間,於某安置期間收容時,遭該機構林姓男主任強逼打手槍而傳出強制猥褻、性騷擾及傷害恐嚇案,甲男對外求助後,林姓主任得知後,深夜逼迫甲男寫澄清書,甲男不從後遭林姓主任毆打,侯弘偉竟與林姓主任密集聯繫,兩人還討論如何善了等法律意見,職務法庭認為姜麗香未依規定立即通報此案,並將被害人的相關資料洩給不相關的侯弘偉法官,成為姜遭免職主因。
不過,熟悉案情與姜麗香為人的一名法官向本刊說,姜法官輔導該名被害人長達三年多,2020年8月25日下午三點多,一名從未在本案出現過且自稱被害人伯父的男子突然致電士林地院向少年保護官稱,該名少年在安置機構遭林姓主任打手槍,姜法官聞訊火速處理,認為應先確認該名伯父所言是否屬實及少年是否應緊急庇護,因此,下令立即聯繫該轄區地院的主任調保官,但偏偏打電話去又找不到人,也不知該找哪位轄區法官協助。
由於姜法官曾指導的一名司訓所學生即侯弘偉,過去就在士林地院學習,侯後來曾在該機構轄區擔任法官多年,也是當地人,並在聖誕節代她關心其他安置少年狀況,礙於時間緊迫,姜透過侯委請安置機構的轄區法院主任調保官立即了解被害少年狀況,姜法官只知道侯是四個孩子的爸,根本不知道侯與林姓主任兩人的關係為何。
該名調保官當晚即電告姜法官,表明該名少年說是為了免除安置才亂講,姜法官為了再三確認,當下還透過電話與少年通話,在電話中,該名少年也向姜法官說是喝醉酒亂講的,但姜法官還是一再跟少年說,「機構主任如果對你做不好的事,你一定要說有,法官一定會維護你的權益到底」,少年則回稱,「我在這裡很安全,不需要法官幫忙找臨時住處。」
姜法官因為聽到少年親口陳述,還請該名主任調保官轉告安置機構及少年「姜法官同意免除少年安置,隔天會再找士林地院保護官至當地確認少年狀況。」姜法官隨後也跟士林地院調保官交代立即了解案情,「到了當地要不要通報由你決定,也立刻幫孩子租屋搬出去,萬一租不到,就先住旅館,費用由我支付。」
隔天,士林地院調保官到了當地並親自與少年會談,少年還是一再說喝醉亂說,姜法官得到的答案是沒有性侵害一事,由於當下查無性侵,連犯罪時間地點等細節都沒有,姜法官才會認為當下無從通報,絕非不報或吃案。
此外,安置機構轄區地院的一名調保官,非該名少年的個案保護官,與少年並不認識,士林地院調保官赴當地了解案情時,因無交通工具才連繫該轄區女調保官開車協助接送,職務法庭認為該名女調保官曾稱士林地院若不通報,她就自己通報等語,但轄區女調保官連少年姓名都不知道,也沒親自與少年見面訪談,何況全案還是士林地院的案子,後來有人去查證該名女調保官的說法,證詞似乎與職務法庭認定的事實有所出入。
該名熟悉姜麗姜的法官也說,姜法官在同年11月6日與侯法官討論其他少年事件的程序問題,曾提到本案的報告書名稱,但未洩漏任何報告書內容,安置機構林姓主任早從其它管道拿到該份報告書內容,加上姜法官與安置機構林姓主任毫無私交,僅為了少年安置事宜曾偶爾聯絡,姜法官更不知道侯弘偉與林姓主任交情匪淺,並非如職務法庭認定有暗助林姓主任等不法情事,全案根本是侯弘偉與林姓主任搞出來的,卻害慘姜法官成祭品一起被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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