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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宏專欄:一場被炮製出來的「護食安」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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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陳嘉宏專欄:一場被炮製出來的「護食安」遊行
本週的凱道遊行既不是為了食安,也不是為了油安,而是政客基於自己的政治需要所炮製出來的一場政治鬧劇。圖片由台北市府提供

曾經經歷過12年前強冠(頂新)黑心油案的人都會明顯感受到,這次毒油案事件裡,輿論的關注度與民眾的恐慌都遠不如12年前。這並非標準不一,而是兩件事情的犯罪本質、業者的違法動機,以及食安制度的闕漏都有根本上的不同。

2014年的黑心油事件始自當年9月的強冠餿水油案,業者自設「地下油廠」,回收廢棄物、餿水油並非法改製成劣質油脂。隔月又查獲食品大廠頂新集團旗下「正義油品」將「飼料用油」混入食用豬油行銷全台。「餿水」、「飼料」、「地溝油」的噁心畫面不斷在媒體上播出,無論就視覺與心理都帶給全國民眾極大的震撼。

但這次所謂的「毒油事件」不同,出事的中聯油脂屬於正統的油品廠,出事的原因不是添加有害物質或來自任何不正當原料油,而是油品的高溫製程出現瑕疵,產生了有害過量化學物質「苯駢芘」。苯駢芘有其容許進入人體的標準,事涉一般人看不見的科學檢驗問題,民眾的感受當然無法與當年的強冠(頂新)黑心油相比。

不僅事件的本質不同,業者的違法動機也不一樣。強冠(頂新)黑心油案的業者是知法犯法,提煉劣質廢油欺騙社會牟利。這次的「毒油事件」是業者品保自驗發現超標後,公司高層選擇違法延遲通報,以為隻手遮天可以降低損失。兩者犯行的惡性顯然有落差。

此外,強冠(頂新)黑心油案是因為當時油品的源頭與邊境管理幾乎全面癱瘓,立委與媒體都已經拿到進口油源批號了,衛福部仍一片懵懂,行政部門幾無設防,讓飼料油、地溝油及黑心油輕易流向食品加工廠。這次的問題在於現行的《食安法》過度依賴業者的自主管理,導致檢驗結果與通報時間出現落差,讓問題油品流入市面。12年前後的制度漏洞也完全不同。

比起12年前黑心油事件引發的震撼,這種因製程品管問題產生的劣質油爭議相對較小,朝野雙方真正爭執的焦點其實只在於遭「污染」產品下架的標準。

苯駢芘的產生主要來自高溫與不完全燃燒,也是國際公認的人類致癌物,但它很難完全避免,只能以風險管理的角度訂出食用標準。台灣食用油脂的苯駢芘限量2ppb,而中國為10ppb,美國與日本則未訂標準,只進行長期監測,台灣與歐盟一致,在國際社會屬於高標。這次中聯油脂被驗出8ppb,明顯過量;所以相關油品都已經直接下架。現在的問題是,利用這些油品所製成的加工製品呢?

衛福部第一時間的作法是:只要這些加工食品的問題油含量小於20%就暫不下架,必要時再擴大即可。衛福部這樣做的原因也很簡單,既然台灣苯駢芘限量2ppb,但這次驗出的是8.1ppb。理論上,只要稀釋 5倍就會降到標準值內,這就是為什麼行政管理上會訂出「20%」這個分界點。此作法是試圖在「民眾食用的風險管理」以及「保護無辜店家權益」之間取得平衡。畢竟稀釋5倍之後苯駢芘的含量已經在國家標準之下,並沒有所謂致癌油的風險,況且這些下游的加工廠商量體極大,全數下架一定會傷及很多無辜的業者。

只是,衛福部的這個標準藍白不依,到處放送「洗腳水稀釋5倍還是洗腳水」的言論,想挑起民眾的恐慌。就連蔣萬安、盧秀燕跟著炮轟衛福部「蓋牌」和「漂白」,要求加工品全面下架。最後,衛福部在龐大政治壓力下讓步,廢除20%標準,改為加工品也要全面下架,這才是行政院衛福部在處理本事件時最可議之處。

蔣萬安已經當了3年的台北市長了,其實不難理解衛福部當初訂出20%標準的原因;就算他不懂,隨便問個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員都可以說到讓他懂;不過他選擇不看不聽不思考政策的比例原則,將20%的標準值扭曲為「逼我們吃毒油」、「逼我們上街頭」,這是否在理?只要有腦子的人想一想就知道。至於盧秀燕,其實行政院本無意追究台中市府對油品工廠的監管責任;不過,她既然丟出中央施壓「不查廠、不公布流向、不下架毒油」的三不言論,那就打開天窗說亮話:監管地方油廠的責任,到底是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的責任較大?這次出事的4家工廠有3家位於台中市,稽查次數又屈指可數,市長該負多少責任?

順帶一提,為了進一步指控民進黨政府「隱匿」、「放水」,國民黨先前一度到處放送這些油廠老闆都是「綠友友」。只是,不提不知道,一提不得了,這次出事的福壽油品董事長洪堯昆曾是與國民黨關係密切的工商建設研究會理事長,長期以來政治獻金只捐給國民黨的政治人物,所謂的「利益輸送」的指控同樣不攻自破。

持平而論,這次的「毒油事件」已經大致控制住了。這顯示12年前啟動的食安修法,強化對油品的監控與業者的裁處的確發揮了作用,未來只要修法加強對業者自主管理的通報與監管,應該就可有效防堵此次漏洞。本周這場凱道遊行號稱要「護食安」,但除了挑弄民眾的恐慌情緒以外,看不到任何可行的明確訴求,只是一場因政客見獵心喜所炮製出來的政治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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