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家四子翁仁平去年2月6日案發時,為了搶救親人,拿滅火器衝入火場,卻因此頭部及雙手部2至3度燒燙傷,今天出庭作證時,法官要求他說明案發情況,他當庭以穿著壓力衣的手,吃力地繪出家中平面圖,翁仁平一度哽咽落淚說,父母被燒死的位置,並沒有出入口可以逃生,責罵弟弟翁仁賢實在太殘忍了,狠心縱火犯下大錯。
由於被告翁仁賢犯案後一再辯稱,兄姊都不回家做農事,他一個人要養豬還要負責近2甲地農作,怨恨父母偏坦兄姊,且他長期遭家人排擠,只能摸摸草,跟他養的小雞還有小鴨說話,因此才決定放火,高院今傳喚翁仁賢的大姊出庭作證時,翁仁賢的委任律師問她,翁仁賢是否遭家人排擠只能跟小雞說話,翁家大姊說,農家每個人都要做很多事,高興做就是甘苦,不高興做就是辛苦。
翁家大姊說,自己55歲才結婚,她在家中時,挑水、挑糞、種田全部都做過,但對此甘之如飴,她強調,鄉下除了家人、鄰居,就是草、雞鴨,如果和家人及鄰居處得不好,有可能只能去摸摸草及雞鴨,不知這樣的回答律師是否滿意,翁家大姊說,弟弟翁仁賢犯下此案,應該道歉,翁家二姊則證稱,家人相處難免有衝突,但有衝突,就可以殺人嗎?
被告翁仁賢的律師則聲請對被告進行心理鑑定,以了解有無教化可能,審判長表示將評議後再決定是否同意,庭訊結束後,翁男還押時被問到是否欠家人一個道歉時答稱:「想太多了吧!」翁家長子翁仁焜在庭外受訪說,弟弟用20公升汽油縱火,造成父母雙亡、家破人亡,實在是罪大惡極,一定要維持死刑,不可以讓他用精神鑑定來走旁門左道,希望司法能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