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爸爸回來,卻是投資失敗,只能把祖厝賣掉去當保全,也無法再負擔我的生活,只能託給非常少見面、早已改嫁的媽媽。那時我剛升國一,從南港搬到三峽,離開家鄉和朋友,在媽媽的新家庭住下。當時我覺得全世界都毀了。還有,你們這些混蛋,怎麼這樣把我踢皮球?
【心內話】我想有個家
從我有記憶以來,爸媽就不在一起。媽媽改嫁,我跟爸爸住,但他上班早出晚歸,總是桌上放100元讓我自理。國小六年,我的聯絡簿沒有一天有過家長簽名,老師永遠在那一格打上問號。爸爸退休後,拿著退休金到國外投資珠寶生意,我就一個人住三層樓,人家說單親家庭,我覺得我更像無親家庭。
寄人籬下,還是很想爸爸,立志讀到高中,一定要搬回去和我爸住。但高二時,我媽罹患血癌、外婆失智,原本負責照顧外婆的舅舅也中風了,我媽就哭著拜託我,可不可以帶著外婆到外面住,自己請個看護照顧外婆?為了付房租和看護費,高中一畢業,我就進收入相對較好的殯葬業工作,從化妝、縫補、開靈車做到禮儀師,一做5年,還在那裡認識了前女友,最後因為她加入教會,教會朋友說這行不好,她離職,我也跟著離職。
結果離職不久,她就和我分手。什麼都沒了,我決定上街畫畫,因為紙筆顏料最便宜。某天我在西門町看見一個攤位上貼著經文「信是得著,必是得著」,意思是信上帝真的可以改變人生。我用45,000元租下,畫書包、手機殼、鑰匙圈,但生意很差,每天都在燒老本,心想,上帝你在玩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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