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難道都沒有快樂的時刻嗎?33歲的劉靈均建中、台大畢業,到日本念博士班,幾乎是人生勝利組,此時卻只能在舊照片裡捕捉快樂的記憶。那是他8歲生日,茶几上擺著奶油蛋糕:「我生日都在寒假,從來沒有到學校發過糖果,大人知道,都會特別留意幫我生日。」他看著照片遲疑許久,連地點、慶生會的細節全都想不起:「這應該是很開心的時刻吧,可是我一點也不記得。」
但對劉靈均來說,快樂與痛苦是相伴而來。出生在台北的他,父親有家暴傾向,同一個人可以為他慶生,拍下快樂的照片,下一刻喝了酒,又成了暴力的壓迫者,心理長期養成的機制是:盡力忘記童年的一切。但有些事總還是記得的:「我4歲,爸爸喝酒就打人,我曾經被打到腿快斷掉,眼睛差點瞎掉…。」
10歲時,父母離婚,繼父嚴格要求功課,劉靈均小六就得讀完國中數理課程,功課略有差錯,就是無止境的體罰:「屁股被打到黑青,手被打到腫起來,像雞爪一樣合不起來,打完繼續拿筆寫評量。」
「我媽曾經說,你今天可以念到台大,還不是這樣被打出來的?但如果念台大需要這樣的代價,我寧願不要。」被打的惡夢一直糾纏著他,失眠、憂鬱的狀況時好時壞,「假如遇到開心的事,我會很不安,不知道是不是哪一刻要付出慘痛的代價…我無法跟正常家庭出身的人談戀愛,他們無法理解我莫名的低潮和不安。」
他替自己尋找困境的出口,大四時,台灣民法修訂,兒女可因實質傷害申請從母姓,劉靈均原本從父姓「許」:「我不想在姓名上跟他有瓜葛。」為了改姓,他上法庭陳述意見,法官卻痛斥他:「這些大學生沒事書念太多、被女性主義影響才如此多事。」劉靈均當場氣到說不出話來,雙手直抖:「法官大概以為我是精神狀況不好,要發病了,才認定我有因父親造成的實質傷害,通過我從母姓。」
從母姓真的有帶來任何轉變嗎?「我爸打我的時候,大約三十幾歲,就像我這樣的年紀。」劉靈均在日本學業遇到瓶頸又遭逢失戀,跟家人的關係時好時壞:「我後來明白,父親當時人生可能也遇到不得志的階段,那種內外交迫的壓力最後往家人身上發洩。」不僅是他的33歲相似於父親33歲的心情,連長相、喝酒的生活習慣二人也愈老愈像。人生如此諷剌,也因為這種命中註定的相似,讓他理解當年的施暴者。
2年前生父過世,他回台灣處理喪事。雖然不再姓許了,他仍以長子的身分「捧斗」:「不要讓長輩為難。」把姓氏改成母姓,與媽媽的衝突卻依舊無解:「我23歲時,揭發繼父外遇,繼父拿刀要殺我,媽媽後來跟他離婚。」
他從事性別運動、讀女性主義,某方面也是為了理解母親為何默許孩子被打,「在很刻板的兩性關係裡,妻子就是要聽丈夫的,小孩就要打、要管教,在這種傳統價值下,媽媽也是受害者。」受害的上一代繼續傷害下一代,他說愛家公投傳遞的是一種刻板的性別與家庭想像,「一個幸福的家庭不在於是否為男女、是否是嚴父慈母,而是發生苦難時可以互相傾吐和溝通。」
母子之間並不是全然無愛,舊照裡,他戴著厚重的近視眼鏡,有遺傳性的近視與弱視,醫生診斷有失明的危險,母親為此擔心不已,時常帶他轉搭公車,四處尋找名醫。他高中意識到自己是同性戀:「我有陣子,成績不穩定,老師竟然跟我媽說我是同性戀,要她注意一下。」事情雖被他搪塞過去,直到大學時,他上同志網站被繼父發現,他才被迫出櫃。就算家庭裡多次爭吵,劉靈均仍毫不避諱地帶男友回家,挑戰媽媽的極限,「我很感謝媽媽後來接受我。」
在惡意裡長大的孩子,要讓那些不堪的過去有意義:「我被家暴過,有次我看到我學生身上有瘀青,一眼就認出來是被打的,後來我主動介入,拉了那個孩子一把。」在這個保守勢力反撲的時代,唯有頑固地活著才是抵抗惡意的出路,「我說這些過去,並不是要控訴我媽,只是這個社會從來都不正視這些事情,我只是希望自己的痛苦能被看見而已。」如果連痛苦的存在都像公投的結果一樣被否認,那痛苦便是沒有出口、絕對的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