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麗群書評〈沒有腿可以,沒有胸不行——評李屏瑤《台北家族,違章女生》〉
也不是說她寫了多少的奇突,也不是說她人生遭遇如何震驚,或者,換個方式講,如果將此書放進今年一支世代與主題與關注隱隱迴環相繫的書寫隊伍中,從騷夏《上不了的挪亞方舟》,崔舜華《神在》、厭世姬《厭世女兒》、吳曉樂《可是我偏偏不喜歡》或張馨潔《借你看看我的貓》等等,李屏瑤的《台北家族,違章女生》,大概是最鎮靜的。一個人過年很鎮靜。失去相依為命的黑貓很鎮靜。走過無父可言同時與母親斷裂的青春很鎮靜。因性別與身世持續被家族與社會視為次級品時很鎮靜。聽見國中老師說「考不好的人是因為業障深」時很鎮靜。被浪蕩不慈而說謊的父親罵「幹你娘」掛電話的時候,也很鎮靜——話說回來,這其實有點好笑,因為看似污言穢語的一句話若從生父口中冒出就根本只是一段無聊的事實敘述。如果是我說不定會回答:「你這不就在承受幹我娘的苦果嗎?」
但李屏瑤就是,鎮靜。她回撥電話,父親大概身旁有外人,顧面子,還是接電話,衣冠整齊地開口:「寶貝女兒,什麼事?」她答:「幹你娘!」她在書裡寫:「雖然有點對不起奶奶」。
我完全不明白她為什麼這麼鎮靜。真想問她早上起床有沒有偷偷吃鎮靜劑。
她就是能寫得恰好等身,一切不宜增不宜減
認同的毫釐咬合,性別的結構擦撞,成長的孤獨苦,原生家庭的怨憎會,被她留在此書中者,多半是細節,然而滴水穿石的,往往就是這些魚刺一樣的細節。人心其實有個安全斷電閥,大洪大荒的瞬間才會啟動並關閉情感,而瑣事尖刁細滑,繞開它的遮斷,就每一天都在,每一天讓人不平安。或者應該說:我完全不明白她為什麼能在記得這麼多事又記得這麼詳細的情況下,還鎮靜得下來。《台北家族,違章女生》裡,許多故事都可以想當然爾地鋪張揚厲地寫大,反之,亦不妨收羅地寫小,而李屏瑤,多麼奇怪,或許她自己對這一點也毫無意識:她就是能寫得恰好等身,一切不宜增不宜減,沒有唱作俱佳的刻意情感噴濺,也不是迸盡全力要將內心的五雷轟響壓抑成肅肅無聲。
傷不僭越於她,傷不落後於她,或許可以再說一次那句老話:你寫的主題不等於你,展開主題的工具與方式才是你,散文的本真與寫作者的稟賦,大約取決於「怎麼寫」,而不取決於「寫什麼」,能寫什麼,許多時候看命運與際遇,但在「能寫什麼」的基礎上決定「怎麼寫」之情志與能力,要看各人內心與指尖的修煉。我虛長李屏瑤幾歲,說是看著她長大⋯⋯當然不至於,不過從她的採訪積累,到《向光植物》與《無眠》,一路抵達《台北家族,違章女生》,確實能清楚意識到她在文字技藝與言說核心之間的相互拋光與證成,此書談成長史,談身體經驗,談家庭隱事,但不讓人感到事涉私密或揭露,這仰賴的就是她天賦的鎮靜了,同時她的語言像是一天一天地練成高強度的核心肌群,覆蓋在素色而質地良好的紡織底下,行走坐臥,跑動的速度恰到好處,煞停的姿勢也恰到好處,內體與外衣彼此相益,就能看得出隱隱的曲線。然而並不赤裸。
難得的正在這坦蕩蕩而並不赤裸。 在散文寫作中,作者究竟必須去到多盡才算真誠?又必須讓讀者貼到多近才算徹底?空氣中彷彿總有個說不出口的期待是寫作者應如三太子,割肉刮骨,翻腸剖肚,跪地以還天地之養,然而我對這個期待,一向深懷戒心:寫作是一門素樸的技藝,而一門技藝的承諾,一個技藝人的真誠,難道不該繫於技藝鍛鍊之本身嗎?而李屏瑤在《台北家族,違章女生》中處理私人史,雙眼乾淨,毫無血絲,每場揭露都直率,但每場直率都不淋漓,每個段落都鋒銳,但每道鋒銳都帶寶鞘,她取得了漂亮也少見的內外平衡,也證明了若手藝高明,散文與私人史的敘事與抒情,便不須以去到盡為勝,而是自然而然落在最好的距離。
雞沒了胸,還沒事嗎?還能活嗎?
李屏瑤在一段訪問中解釋書名,大意是說,這樣一個生在傳統場景卻偏偏不能夠傳統的女生,像家族裡的鐵皮屋,雖然是建物一部份,卻隨時準備被拆除。她寫小時候在外婆家帶便當,廚房昏黃燈光下悄悄發現雞腿總是塞給了做為內孫的表弟,雞肉都給外孫女,後來很長一段時間,她對雞腿便當有執念,這隻雞腿,大概也是違章心情的來源之一。而我這裡的另一個民間故事版本,則是這樣的:在祖母家年夜飯的小孩桌上,一群小學兒童們邊吃邊玩,大表哥說,雞腿好吃,雞腿是他的王牌,另一個表哥說,雞胗才好吃,雞胗是他的王牌,我說我覺得雞胸肉最好吃,雞胸肉是我的王牌,其實,就是一起說胡話,沒有什麼一較高下的意思,然而,為什麼我一直記得這件事呢?
很久以後我才恍然大悟,那是因為記憶有配套,其實還有另一個場景,場景中,雞湯端上桌,若祖母在,雞腿與雞胗會馬上被拆進姑姑的孩子們的碗裡。或者另一個場景,祖母不在位置上,我媽就拿湯勺,繞開那些,扒下雞胸肉給我,並且叮囑一句:「雞胸肉最好吃了。」
雞胸肉最好吃嗎?說句真心話,我真是覺得雞胸肉最好吃,我不吃內臟,而雞腿屬紅肉,血質多,若處理不仔細,近骨處積黏暗褐色血渣,我的確很怕。然而,雞胸肉最好吃嗎?
李屏瑤最近告訴我,其實腿也好,胸也好,她最近發現自己最喜歡的,原來是湯。這就是燉過的心得了。所以倒也不是嗆她的書名⋯⋯只是呢,我有點想跟李屏瑤說,也有點想跟各式各樣的違章女生說,來,我們就雞論雞,你看,雞沒了腿,沒事,能活;但雞沒了胸,還沒事嗎?還能活嗎?每一個吃雞頭,雞脖子,雞胸肉的女生,理所當然更值得抬頭挺胸。並不是台北家族裡有一個違章女生,而是那樣的家族,才是女生背上的違章建築。我們把它拆掉。
本文作者─黃麗群
1979年生於台北,政治大學哲學系畢業。曾獲時報文學獎、聯合報文學獎、林榮三文學獎、金鼎獎等。散文作品連續七年入選台灣九歌年度散文選,另亦入選台灣飲食文選、九歌年度小說選等。著有散文集《背後歌》、《感覺有點奢侈的事》、《我與貍奴不出門》,小說集《海邊的房間》,採訪傳記作品《寂境:看見郭英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