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獎與被告如此毗鄰,人生何其黑白對照、諷刺?
但是人生經常是福禍相繫,禍福難辨。既然做了「被告」,不少積壓心底以往不方便,不想說的話,正可趁此「良機」傾倒於司法訴訟文檔中。正像美麗島軍法大審中面對死刑,我一再溢題說出不少「題外話」。這些「題外話」卻成為引領1980年以來的民主運動的主軸,讓台灣才有今天的風貌。
作者簡介
- 1962~1977年 蔣介石的政治良心犯
- 1979年 美麗島事件總指揮
- 1980~1990年 蔣經國的政治良心犯
- 1993~1996年 民進黨黨主席
- 2006年 反貪腐紅衫軍總指揮
(一)
42年前,在軍法大審中,我的主要答辯就是:
「台灣應該獨立,而且事實上台灣已經獨立30年,它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
我公然指控蔣家政權反人權的民主四大害:黨禁、報禁、戒嚴令和萬年國會。
我堅持人民有合法顛覆政府的權利。
最後我哭訴「先抓人再找證據」的御用司法。
當年你們這些律師都坐在肅殺的法庭上,有些畏畏縮縮地聽我如此控訴、辯護。除了尤清,你們哪一個敢站起來聲援台灣人權?敢為台灣民主發聲?敢為台灣殖民地命運祈求解脫?請本諸良心回頭去看看你們當年在法庭都說了些什麼話?請參閱拙著《軍法大審》。
那時,謝長廷和蘇貞昌是姚嘉文的辯護律師。在姚嘉文自己做了兩個小時的辯護後,謝長廷辯護時就公開承認,「姚嘉文已替自己做了有力又完整的辯護了。我們要辯護的已被他自己講了三分之二了。」接著謝、蘇兩律師講的都是所有律師們老生常談的瑣碎部分。(參見1980年3月28日《聯合報》、《中國時報》等媒體)。但是,40年來謝長廷卻無恥地大大攬功地說:「想不到美麗島公開審判之後,我們律師這樣搞一搞,報紙天天報導,死刑就判不下去了,就判更輕。」你們的辯護哪有天天登?欺騙社會。報紙大篇幅刊登的全是我們這些被告們的滔滔雄辯。《衝破黨禁1986》第267頁,謝長廷就是這樣自吹自擂。40年來,他們就是這樣打著「義務辯護律師」行騙天下,一生享受榮華。
時間輾過四十餘年,中國雖然富強了,但被喚醒的台灣人民讓台灣今天依舊獨立於世;上述4大害已歸塵土,只有「御用司法」仍然陰魂不散,生龍活虎,自動或被動依附在藍綠掌權者的腋下。案件只要跟掌權集團高層有關,判決就會呈現「不可預測」。
這是誰的責任?藍綠掌權者。他們常常以無形之手,干預司法。有這樣的劣行,國家怎能正常化?
這,是我二十幾年來反對台灣現行總統制而主張採行內閣制的原因之一。給任何人絕對獨斷的權力,他早晚就會做出逾越的決策。這是連神都可能犯的錯,何況是人。
這,也是道貌岸然的台灣司法人永遠之恥。
(二)
面對當前大官們的謊言,我和嘉君的態度一如我當年面對美麗島軍法大審的態度:
我們不在乎世俗法庭將如何判決。不在乎,才不會被利誘,被勢劫,才能保持真誠、人性、正義。
但,作為美麗島大審的被告,我不得不公開對台灣人民表白:
「美麗島軍法大審中的律師們到底有多少人是舊黨國的臥底特務?」假辯護,真幫凶。
現在我的話必須說得更精準:當年「雷震案」的辯護律師梁肅戎親口告訴我,他替雷震擔任律師是蔣介石親自召見下令的,「公開的軍事法庭,法官、檢察官我信任,辯護律師我還不放心。你去當辯護律師,有人會替你安排。」
美麗島軍法大審是台灣歷史上最轟動的審判,小獨裁者蔣經國會放手?會不學父親的手法?當然不可能!
40年來,我已經說過多少次了,「不要問我,美麗島律師誰是特務。要問我,美麗島律師中誰不是特務。」
這確實是駭人的真實,但如果「真實不是如此駭人」,又怎能印證台灣確實存在過白色恐怖統治呢?
這是台灣人終究迴避不了的難堪。因為被很多台灣人視為台灣菁英的領導人,原來是國民黨臥底的奸細之流。我能理解,這種難堪在民進黨人和民進黨支持者特別濃烈。所以去年底我說出民進黨首任黨主席江鵬堅向我告白,他有調查官身分時,有幾位民進黨公職會對我私下表示:「我們不是不相信,是不願相信。」我會安慰對方,「我能理解你的感受。」
但,真相是永恆不變的,只是真相在人世間經常被權力者掩蓋,被懦夫遺忘。就像我們今天碰到的這一場官司總會有落幕之時,真相卻永遠存在那裡,不管有沒有被揭露。
42年過去了,所有之後的統治者都一直在迴避面對這一樁「大爪耙子們」的歷史公案。而台灣人民呢?除非台灣人民全是蜉蝣之族,否則他一定在乎歷史真相。沒有真相,就沒有正義。
我必須首先說明,當年我是黨外總部的總幹事,類如黨祕書長,並負責在全台灣各縣市籌組「美麗島服務處」,稍稍有名的黨外人士沒有一位是我不認識的。當我在大審的法庭上看到這些律師們完全是台灣民主運動的陌生人,我確實疑惑頓生!
我立刻聯想到梁肅戎被蔣介石安排替雷震擔任「辯護律師」的往事。我深信這15位律師中不少位也一定是在「某種安排」下,擔任了美麗島軍法大審的辯護律師。那時,我完全不能求證,但,我自己則採取不信任的態度,完全獨立辯謢,我將在法庭做什麼陳述,連我強求他來擔任我的辯護律師的尤清,我事先都不讓他知道,我將如何辯論、辯護。
美麗島大審喚醒了台灣人民,這些律師從此打著「義務辯護律師團」的旗幟,汲汲營營權位,接收了被大審所啟蒙的台灣支持者。從此亨通仕途,紛紛當上民代,當上縣市首長,當上院長,還當上總統。
但是在他們掌握權力之後,卻遮蓋了檔案的關鍵字,包括對某些案件採取「永久保密」。
民主化之後的政權,不是應該實現轉型正義嗎?不是應該揭露恐怖統治的真相嗎?否則,正義如何彰顯?和解如何落實?法官怎麼判?歷史怎麼寫?後人怎麼防阻重蹈歷史覆轍?
為什麼他們都不完整地揭露檔案?
因為這些檔案可能掀開這些美麗島大審辯護律師們的真面目:臥底特務。
這個公案是蔣經國特務統治最高招的一案:「全面逮捕當年所有美麗島政團的領袖們,大審,判重刑,囚禁。然後讓他所安排的律師群以『新黨外人』的身分,在美麗島政團領導人全面坐牢的真空狀態下,以美麗島辯護律師身分代表『黨外』參選。接收黨外支持者,成為黨外新領導群,終致收割了美麗島的一切果實。」
蔣經國啊,你真是偉大的特務統治者,如大魔術師般既消滅了美麗島政團領導群,還以假貨調包了!
揭露這個歷史真相,是嘉君成為「美麗島辯護律師」之被告的真正原因。
忠奸必辨,這是國家之基石。否則,台灣就不配稱為「國」。
可笑的是,謝長廷這名舊特務竟然只控告嘉君卻不告我,他還自找一些可笑的辯詞說:「主席不告主席。」但告「主席之妻」跟告主席又何異?奸巧、狡辯。這延伸了我必須在下面討論「民進黨主席的分類」。
毫無疑問,本案就是「美麗島軍法大審的臥底特務辯護律師謝長廷,對準死囚施明德的控告案件」,是美麗島大審的續集。謝長廷應該像個男子漢以自己的名字控告「施明德」!讓司法公文書留下,「美麗島大審臥底律師謝長庭控告施明德」,謝某人不敢正面戰鬥,只敢虛張聲勢控告本人之妻,臥底特務不義的怯懦本質曝露無遺。他的企圖大概只是想封掉嘉君之嘴,造成寒蟬效應,典型的特務思維。
然而,剛好相反,這種「作賊的喊抓賊」的惡人把戲,刺激了嘉君用1個多月的時間,把她二十幾年研究蔣家戒嚴時代的恐怖統治,如何運用特務臥底監視異議分子和台灣人民的史實,撰寫好十萬字長文做為訴狀,呈給法庭,未來也將呈給台灣人民和台灣歷史。她如此長文的申辯書,是做為一個歷史研究者最真誠的回應。
歷史不會永久噤聲,總有一天世人會聽到的。
貴世俗法庭如何判決,就悉聽尊便了。
(三)
美麗島大審的辯護律師有臥底特務,是台灣社會存在已久的隱形議題,還是受難者心中的痛楚。由於民進黨已二度執政,這些律師迄今還掌權,權力和影響力都還在,提到這個問題連媒體都想迴避報導、刊登。所以,我也必須順便交待,本案的緣起完全是謝長廷主動挑起的。余豈好戰?
謝長廷做為一個早被一再公認的臥底特務,他已經非常成功的享受了一生的榮華富貴了。但是,他不像江鵬堅那樣誠懇,到了晚年他竟然還想獲頒一座貞節牌坊,還要我閉嘴。
本來,我對這個人早已不理不會。當年他選總統要求我出面站台,我婉拒,因為我知道他的底。
去年10月小小黃國書爪耙子事件中,媒體記者突然來電詢問:「聽說,江鵬堅在往生前曾特別找主席告白,他是調查局特務。是否有此事?」
我回答:「是。江鵬堅隨後還派司機送來不少只有調查機構特務才能取得的資料到我的辦公室,證實他所言屬實。」該批資料當年(2001年)還被國史館張炎憲館長挑選出部分,出版成一本史料彙編,《從黨外助選團到黨外總部》。
民進黨創黨主席是國民黨的臥底特務,相較於「黃國書爪耙子案」,這是個天大的新聞,黨跟社會本該大大追根究底。不提告也應大力「反駁、澄清」。但,民進黨上上下下都「以和為貴」,「促轉會」也裝聾作啞,這件事就被簡單報導而已。而我又忙於撰寫回憶錄,也無心再進一步申論。
很意外的是,此時,在日本擔任大使的謝某竟然不務正業地跳出來「證實」,江鵬堅不是調查員。
也許他知道「江鵬堅案」燒下去必會燒死他。也許他以為自己官大,學問就大,巧言就能壓過真理,判定曲直。大聲就能震懾我?
我不引蛇,蛇自出洞。
這次這個被民進黨公認「最奸巧的人」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了?
這時,我才不得不公開回應:
「謝長廷如果不是特務,他怎麼知道江鵬堅是不是特務?何況,當年江鵬堅對我告白時,直截了當也對我說了,謝長廷也是。」
謝長廷是臥底者,我不是只從江鵬堅口中聽到,也有相關人士對我陳述,並公開在法庭上作證:謝長廷接受調查局阮成章局長20萬元獎金,指證歷歷。也早就有知情者寫書或公開發言,直指謝長廷是臥底的調查員了。所謂,「鴨蛋再密也有縫」。謝長廷是臥底者在台灣早已經不是什麼祕密了。
難道忠奸不分,是台灣人的遺傳?民進黨的原罪?台灣人就是這樣嗎?只有珍視名節的人才會嘆息而已?
人的生命總有終結的一天。當那一天到來時,人都會希望自己是心安理得的,而不想戴著假面具走進墳墓。江鵬堅大概就是有這種覺悟,才會找我告白自己真正的一生,「他是調查員,但他更喜歡黨外人士、民進黨人。」那是多麼坦蕩的生命尊嚴。
其實,江鵬堅是調查員,也早已有人寫書披露。姚嘉文也曾經公開表示懷疑,江鵬堅晚年為什麼老是把自己灌得醉醉的,好像心事重重?那一夜,江鵬堅向我告白之後,我相信他坦然了。帶著這份坦然去見上帝,是他的大智大慧。
任何革命政黨,早晚都會世俗化腐化,舉世皆然。蘇聯和中國共產革命的軌跡最為明顯。它們從列寧、毛澤東的革命派走到基本敎義派,再走到修正主義派然後是務實派,都走了30年左右。美麗島大審的律師們,在白色恐怖時代是一群沒有信仰的律師特務,成功地臥底在黨外陣營之後,成為擅於選舉的「偉大候選人」,一旦掌權,徇私、濫權、藉勢藉端、貪腐迅速滋生,當年美麗島政團所主張的價值、所堅守的行動原則、所奉獻的信仰通通都被瓦解得支離破碎。
我只好默默離開。
執政後的民進黨連揭露白色恐怖的檔案與真相,都全面放棄了,如今更是接納爪耙子做「同志」的政黨了。趁此機會我呼籲謝長廷,你自白民進黨仍會擁抱你為「同志」的,完全不會影響你念茲在茲的仕途的。為了餘生的安寧與尊嚴,就學學江鵬堅那樣坦誠告白吧,也終結你50年來掩掩遮遮的假面人生吧。
只要卸下這個假面,以你的聰明才智,一定能活出令人激賞的新生命。相隨心變,你的面相也會改變,而不會老是讓人一看你的表情相貌就覺得你是「民進黨內最奸巧的人」。奸巧是因為在掩飾另一個真正的自我。這個哲理,你的聖師宋七力一定沒有開釋你。
也許,這個官司正是個機緣。
也許,你們師徒都喜歡假面人生。
(四)
至於嘉君和我,既然被告了,我們當然會面對,我豈是畏戰之人?
但,我常常不屑一戰。
不屑一戰,也是面對惡人俗事的回應方式之一,像躺平。躺平,看似放棄、投降,其實它是熔化的鋼鐵漿,一旦冷卻…
面對像謝某這種開口閉口都是「仕途」的人,我早就不屑一顧。我一生宴請過也被很多人宴請過,就是沒有單獨和謝長廷喝過一杯咖啡或吃過一頓飯。不管是他請我或我請他,都沒有。我唯一一次單獨接見他,是2000年陳水扁當選總統,謝長廷向阿扁爭取當黨主席,他帶一隻「虎仔」到寒舍請益。我直接了當告訴他:
「我們這些美麗島受難者出獄後一個接一個擔任黨主席,領導運動,是靠我們為台灣爭取自由、民主的重大貢獻,重大戰功,不是靠養人頭黨員,利益交換的。今後你們當黨主席,和我們當黨主席是完全不一樣的。我們當黨主席時,一個政策只要中常會、中執會通過,我們就可以高舉大旗號召全黨向前衝啊!今後你們當主席,不可能這樣。只要阿扁說一聲:『不可以。』你這個黨主席也得聽命。所以,執政以後你當的主席是兒主席。」
西元2000年以後的黨主席,要不是集權總統,要不就是兒主席。
謝長廷自抬身價宣稱,因為他也當過主席,「主席不告主席」。你錯了!
你一生迷戀仕途,我一生追求理想,奉獻生命。你這位主席跟我是完全不同格與調的。
我永遠是真正的正綠「故」主席。(風雨故人來的「故」,不是死人的「故」。更不是船過水無痕的「前」主席)。
我一生只為台灣,為台灣人的黨,犧牲奉獻,受苦受難。我不但力能承受苦難,更能抗拒誘惑。我和林義雄主席是唯二的2個主席,在民進黨執政後未分享一官半職,亦會監督民進黨。我寜願貸款、負債累累也不奉承掌權者,享受任何俸祿的「故主席」。
我迄今都未食用民進黨和國家的任何民脂民膏,沒有一分一厘的退休金,連健康保險也因年齡而被中止了。我的基金會30年來,也沒有標領過一毛錢的政府補助。我不必感謝台灣,更不必感謝台灣人。我不必像政客般偽裝謙遜,故作謙卑,虛偽地說什麼「人民最大」。你們聽了不舒服,我還是要這樣率直的說。
雖然我偶爾也會自問:這樣為台灣犧牲奮鬥一生,值得嗎?尤其是想到台灣政客和台灣人是如何對待泰源五烈士的,我的心就絞痛。
告訴謝前主席,並不是所有主席都是同命同格的。歷史地位也絕對不會一樣。
歷史已劃出一條線,西元2000年民進黨執政以前的6位主席,除了調查員江鵬堅之外,姚嘉文、黃信介、許信良、施明德和林義雄,我們這一組主席都是為台灣、為民進黨犧牲奉獻,承受血淚苦難打天下的苦命主席。
我們以後的所有主席都是沒有承受過苦難的掌權者,很會選舉又當大官的主席。
我不想跟你稱兄道弟。雖然都叫主席,卻不同命,也不同格;出身更不同,你是臥底特務,我是奮鬥者、受難者。
我們這些苦難的主席是把民進黨領導到執政,然後揮揮手出去做「台灣的施明德」,持續悍衛公義也敢監督民進黨,努力要做台灣的良心,為台灣的自由、民主、人權再做苦工的人。
我永遠記得從小就聽到的一句台灣諺語:「寵子不孝,竉豬舉灶。」我離開民進黨後,不時會批判民進黨,甚至領導紅衫軍反對陳水扁總統的貪婪,套用莎士比亞的句型:「不是我少愛了民進黨,是我多愛了台灣。」
我來日已無多。我今天要把話說得這麼白,這麼直接,就是要後人分辨:民進黨主席們是有所不同的,並不全是日本總督後藤新平所說的:「台灣人驚死、貪錢、愛做官」之徒。現在民進黨的支持者聽不懂,分辨不清,聽了不舒服,我也不會在意。四百年來,台灣人對錯不究,敬重無序,認賊作父的年代已經太常、太久了。
沒有是非、原則、節操,台灣就永遠不會有典範,有國格。
我已準備好帶著這樣不沾俗味的榮耀與初心,去見上帝,去見祖先,去見烈士。
我一生的奉獻足跡,絕對不是掌權者及其御用學者、文棍可以抹棄的。
我深信。
(五)
最後,謝長廷這場爪耙子官司,就任由貴世俗法庭去處理吧。
天,會檢視貴法庭的判決的。
我們不想在法庭見到謝長廷這個「人」,連這個「人」委任的律師也不見。
其實,就像另一個律師陳水扁,在紅衫軍時已經凌遲過我,學中國文革的做法,唆使我的「前女人」和女兒出來羞辱、潑糞。
面對這類無品無格沒有信仰,沒有奉獻心的律師權勢者,我受夠了,我們決定不出庭。
我們選擇躺平。
(註):今年初,中華人權協會頒授施明德先生「人權終身成就獎」全文:
「施明德先生在台灣戒嚴時期,為爭取自由、民主、人權,1962年及1980年兩度被捕,均遭判處無期徒刑。
1985年,作家江南在美國被情治機構派人暗殺,施先生立刻宣布無限期絕食,抗議恐怖統治,要求解除戒嚴等等,被以鼻胃管灌食4年7個月,多達3千多次。直到李登輝總統宣布其判決無效,才以無罪之身恢復自由。
2006年,陳水扁總統夫婦涉嫌貪腐,施先生又毅然領導百萬人民從事和平反貪腐運動。《聯合國006反貪腐公約》明示:貪腐是侵犯人權的罪行。陳總統夫婦終遭判處重刑。
施先生一生繫獄長達25年餘,受盡折磨,苦難,卻以『寬恕,是結束苦痛最美麗的句點』勸導世人。 施先生終身為人權奮鬥,卓然成就,為台灣人民所目睹、共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