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音樂,國中就會吹小喇叭,也彈吉他、唱民歌,當兵時守東沙群島,無聊嘛,晚上就在沙灘上畫鍵盤,認識鍵盤。退伍後我去琴行打工,沒客人時可以免費練琴、學調音,就這樣苦練直到出師。
【心內話】傷心酒店彈八遍
我是公車司機,每個禮拜六下午是我最快樂的時候,我會去衛武營彈鋼琴。
1997年我31歲,到上海的夜總會彈琴,底薪就有人民幣3萬元,每個月小費也有3萬到5萬元,1個月可以賺新台幣20幾萬元。但當地文化局會來檢查歌本,有政治意味的歌都不能唱,他們現場監督,小費他們都要抽成。
2003年SARS我躲回台灣,陸續在國賓飯店、西門町夜總會彈琴。夜總會好賺但也複雜,偶爾還有槍戰,像有一次本省掛跟外省掛起衝突,本省掛的人去敬酒,外省掛說:「操你媽,憑你這輩分也來敬酒。」就打起來。幸好槍戰時最安全的是樂手,大家不會打樂手,而且如果警察來了,大哥會把鋼琴掀起來藏傢伙,警察離開後,大哥會給「保管費」,藏1把槍5千元。
不過,江湖錢也沒那麼好賺,客人給小費有時用丟的,丟完叫我好好彈,感覺真的很不爽,有時我已經要下班,他還是要我彈,彈〈今夜不回家〉。還有個大哥要練〈傷心酒店〉,唱完一遍他覺得沒練好,又叫我再彈一次,就這樣一個晚上彈8遍〈傷心酒店〉,你受得了嗎?但還是要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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