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戶L先生指出,同一開發商其實和該區洽談都更十多年前,中間數度遇到阻礙而中斷,直到四年多前,又有住戶再次發起重建回頭找上該開發商,因多數住戶都是民國六十多年建案完工時第一批入住,有迫切都更需求。
「一來屋況很不好,樓梯間鋼筋都外露,當時還有結構技師評估再來次大地震樓梯都會被震垮,二來住戶年紀都大了,九十幾歲的老人家爬一層樓要爬半小時,於是我們很快就簽了同意書,還組成互助會彼此鼓勵,一個個鄰居去說服,再加上開發商的努力,好不容易我們右邊這些共44戶都百分百同意了。」他說。
「這次提告的住戶,記得很清楚,當初開發商找他談,我們也都有去拜託他,他就是沒繳同意書,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送件了,建管處、都發局都核定了,專家都說沒問題了,怎麼可以現在一個人要來阻擋我們44戶?」L先生氣憤的說。
出示建案拆除當天,住戶們滿心期待堆滿笑容的合照,L先生表示,自家都更案通過時,所有住戶都很開心,今年初所有人歡喜搬家,期待4年後再回到新建好的家,「我認為現在的判決很不公平,法院要為一個人服務嗎?那我們44戶的心聲誰來聽?現在房子拆到一半,我們回不去了嗎?如果這樣,那台北市以後都不要推都更了,只要有一個人反對就行了。」
本刊調查,最早開發商是在該區進行大街廓整合,但難度相當高,直到2019年在住戶主動接洽下才限縮到目前的五連棟公寓共1100坪基地開發,整合兩年多後發現,左方住戶同意比例偏低,開發商在詢問右方住戶意願,且也依法進行鄰地協調,仍然無法完成五連棟公寓整合,在做好建築結構安全評估後,才決定將整個開發案劃分為一、二期,先開發右方三棟半公寓,以鼓勵剩餘一棟半的左方住戶。
據了解,在右方三棟半公寓都更送件後,剩餘左方住戶同意都更比例快速提升,也找上另家建商談都更,「已經跟另家建商簽約要都更,甚至也選好屋了。」知情人士透露。
事實上,此案判決引起眾多在北市進行都更的住戶及開發商高度關注,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祕書長于俊明指出,「此案簡單來說,第一就是建商整合了十年,當初要你加入你不加入;第二你不加入此次都更,以後還是可以都更,且在專家評估下部分拆除並不影響建築結構安全。結果因為你一個人,讓所有鄰居想要都更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
于俊明表示,若要以公益性為由毀掉整個都更案,將影響北市所有4、5樓高建築的都更改建案,因這些房子多數都是容積管制前興建,用現在容積獎勵去蓋,根本無法推行,所以才會有都更容積獎勵機制,讓所有市民有安全穩固的家可住,這才是最大公益性,就像李四川副市長所說的,居住安全比居住正義重要。
他指出,以法來看,該案是在112年12月20日經台北市政府准予核定實施,關於民眾對於該更新案涉及連棟建築拆除,會影響建物結構安全疑慮,其實法律都有針對連棟建物分割拆除訂定相關規範,而且並不限於都更,都市更新條例中也沒有強制規定同一宗建築基地範圍,或同一宗建築基地的連棟建築物須一起更新。
「況且這個案子也經劉宇傑建築師就更新單元建築基地範圍逐項簽證檢討,依照且符合規定,同時也經過陳村林結構技師出具結構安全說明書,簽證未外拆除的建築物結構安全無虞。甚至後續若有涉及拆除或相關施工計畫,都須再提送相關結構安全補強處理方式,報經主管機關同意,並依照建築法規規定才可以領得拆照、建照。」
于俊明表示,據公會了解,本案已經依照規定進行鄰地協調,調查後發現鄰地參與意願甚低,倘若強行將鄰地納入,後續自是紛爭不斷窒礙難行,「早期許多 連棟式老舊建築僅有一張建照,如果需要經全部住戶同意改建,將大大拖慢建物改建速度,故若有部分住戶有改建需求,透過地籍分割、連棟建築物拆除等方式,可加速都更改建,保障市民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