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俊明進一步表示,在都更整合前端,法令若不能明確,且一直改來改去,「加上審議效率若不能有效提升,都更真的很難做,一個都更案從整合到完成要花上好幾年時間,工料上漲、缺工,加上明年課徵碳費等成本難以掌握,目前共負比根本不夠,也會增加整合難度,至於規定危老基定規模要多大才能執行,這些都太理想化。」
「一個都更案成本除上實施者分回比例,才會得到勉強收回成本的房價,當都更案成本越來越高,希冀房價下跌,只能提高住戶負擔的重建費用或減少分回面積,但上述任一情形都會讓都更面臨整合困難。」
他指出,但若房價一高,不了解的人誤以為是炒作結果,政府隨之起舞又加重打房力道,讓整合中都更、危老案進退兩難;核定的遇上發包困難或利潤被吃掉;興建中的又要面對市場風險與房地合一稅;賣不掉的還得被課起造人囤房稅。「這是結構性的困境,政府要推動都更,至少要將容積獎勵提高,讓分母變大,都更才可能續行。」
于俊明建請中央將都更母法從原容認定、協議合建降稅賦、時程獎勵等項目修得更加完善。至於拆除遇到的問題,「政府只要不宣示都更決心,釘子戶就會認定政府是軟腳蝦,開始漫天要價,只要政府態度做到了,民間業者都會盡量妥善整合。」于俊明說。
「都更刻不容緩」是每一個政治人物朗朗上口的話,從實務面上考量也是台灣當前迫切所需,但開發商、地主各自面臨不同挑戰,如何修法與執行,平衡各方需求,在在都考驗執政者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