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映潔11日北上參加國是會議,並未至台南高分院聽判,會後她與律師廖晏崧受訪,盧映潔並發出聲明,反咬陳慈幸教授的助理私下接觸證人,是在干擾及汙染證人,令人遺憾。
盧映潔強調,她當時是請林明傑幫忙,讓這件事情可以比較和平式的落幕,不要在學校裡面這樣子對立,對於判決,盧映潔強調,她接受法院任何決定,但針對陳慈幸的助理去與證人商討的情形,已有在法庭上呈現了,判決還是這樣的結果,她很遺憾,希望不要有影響證人的過程,但還是發生了,她坦然面對。
此外,盧映潔也否認以提告著作權法,去脅迫林明傑承認自己被罵紅衛兵,盧映潔說,是林明傑到她研究室,她請林明傑幫忙,盧映潔說,如果有見到林明傑的人,就會知道林明傑比她高大兩倍,盧映潔說:「我怎麼去威脅他,說脅迫他,實在是太離譜了。」
至於為什麼會有此訴訟考量,盧映潔說,因為陳慈幸與林明傑是一起參與白玫瑰運動的人,有提出相關法案,林明傑是許榮洲的治療師,她才會有此考量,盧映潔說,如果說這是不佳的訴訟策略,也是可以,但她也強調,若身為被告,要說貼文是在講誰,怎麼能說是偽造證據呢?
盧映潔強調,自己2013年臉書上關於指某教授在課堂上說許榮洲應判死刑、是紅衛兵等語的貼文,並沒有具體指出是誰,同校陳慈幸教授提告後,律師建議她,為避免雙方衝突,提了一個訴訟策略的建議,針對與陳慈幸有同樣類似主張的人,可以是說是在指涉他,所以才與林明傑老師接觸,盧映潔表示,當時是想,可否用這方式處理,根本就不是什麼假證據不假證據的問題。
對於未經證人同意就錄音,盧映潔說,那是柯姓證人自己來找她,雙方談話中,她發現柯姓證人曾與另一個證人曾討論證詞,覺得蠻嚴重,也是在律師建議下去錄音,是為了蒐證,而自己是談話的一方,相關法律都很清楚,沒有任何違法,是被告要證明自己無罪,有去看最高法院判決,就會知道這沒違法,但錄音當下,證人的確是不知道,是後來知道,盧映潔指出,本來是要勘驗錄音帶,但台南高分院不想勘驗那麼麻煩,不想去聽那麼長的對話,所以法院才認為私下錄音沒有證據能力。
盧映潔的律師強調,控告林明傑教授違反著作權法部分,雖曾不起訴,經聲請交付審判後,雖有部分駁回,但准的部分,已經在台北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