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訊筆錄 與錄音兜不攏
我們翻閱卷宗找到那位證人姓名,幾經連繫後與他約在咖啡店。他說不便曝光,寫羅姓偵查佐即可,但很大方說若所言不實,法官、檢察官可控他偽證罪。
你為什麼記得這麼清楚?「我當然不會記得!我是去分局的地下室翻了好幾個鐘頭,文件都堆在地下室,就找到那年的出入登記簿,發現11月9日剛好是我值班,就去翻工作記錄,那天我傳喚一件毒品案的祕密證人作筆錄,筆錄要寫幾點開始問、幾點結束,祕密證人筆錄我不可能造假啊,做好要密封、移送檢察官的。」晚上8點至11點20分,便是他與羅明村一起做祕密證人筆錄的時間。
那些文件還在嗎?「出入登記簿、案件移送書,更一審我出庭作證時,全都附上去了。」連祕密證人也出庭,證稱羅明村一直在場,羅明村因此獲判無罪。但到了更二審,法官沒傳喚羅姓偵查佐,就直接不採信。
另一疑點是,檢察官的偵訊筆錄很簡略,直到律師要求聽原始的偵訊錄音,這才發現檢方寫的筆錄大有問題。例如,真凶之一的黃姓男子,檢察官第一次偵訊他時,他說羅明村有收賄,但3天後檢察官再偵訊:「你之前講的都是事實嗎?」黃姓男子卻忽然說:「我覺得他一直找我麻煩。」「故意找你麻煩是一回事,到底你有沒有給他錢?」「報告,沒有,其實這幾天我良心不安,他沒有拿錢。」但,對照檢方提供的偵訊筆錄,完全看不到這些對話,筆錄只寫黃男說有拿50萬元給羅明村。
從檢察官偵訊的原始錄音還可發現,檢察官曾問黃男,是否有聽說羅明村等警察將他提報流氓?黃男答:「有聽外面在講。」然而,對照檢方提供的筆錄,筆錄竟是寫黃男回答:「我不知道。」幾近造假。
羅明村的女兒小魚曾提到,父親猜自己是得罪檢察官才遭誣陷,這臆測難證實,倒是從偵訊的原始錄音可證明,那位咬羅明村、後來卻良心不安的黃姓男子,原來也與羅明村有恩怨,黃男幾次犯下傷害案,早已被新莊分局蒐證多時,準備提報流氓,所以黃男才在檢方第二次偵訊時,坦言羅明村一直找他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