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位於臨界值,代表什麼意義?今年7月,廢死聯盟曾針對小穎的案件舉辦座談會,台大法律系教授謝煜偉提到,日本近年有本暢銷書《不會切蛋糕的犯罪少年》,作者是一名精神科醫師,「他觀察一些犯罪少年,發現他們有非常高的比例,智力測驗數值落在灰色地帶、臨界值,他們的情緒反應、認知,以及對事物的僵固程度、處理與反應程度,在常模下跟一般人有些差異。」
小穎恰是臨界值。謝煜偉說:「她的智能落在灰色地帶,這樣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突發狀況的反應、以及如何尋找合法的替代行為,跟智能100上下的人差異在哪裡?是很重要的,可惜一、二、三審的判決都沒進一步說明,只說沒有落在70以下。」
謝煜偉表示,這與司法量刑時「可責性」的判斷有關,「為什麼她會在那個情境下走不出來,眼睛只看到要將2個孩子一起帶走?或許啦,這需要進一步鑑定,但有沒有可能是這個原因,使她在遇到突發狀況時,沒辦法像我們一樣求助、或轉個彎。她的思考比較線性,覺得自己好像只剩這個選項,光是她自己自殺,2個小孩留在這個世界很可憐,只好帶他們一起走。她思路的模式及動機的形式,有沒有可能從臨界值的意義去解讀出來?」
此案敏感,1位不便具名的精神科醫師對我們解釋,小穎智力雖未低於70,但精神醫學上並非就此簡單一劃為二,而是將70至85之間稱為「邊緣智力功能」或「邊緣智力障礙」,2014年國外學者Minna Peltopuro等人的研究便指出,相較一般人,邊緣智力功能者的學習成就較低,工作技術能力較差,社會階層也較低,另外,情緒衝動控制、注意力也較差。
「衝動」一詞,恰好也出現在小穎的智力測驗報告分析裡,報告分析,小穎在答題過程中,「遇到困難的題目時,容易放棄,較不願多思考其他可能的答案。」「彈性轉換的能力相對較弱。」此外,「衝動性較高。」
只是,從憂鬱症到邊緣智力功能,法官在確定小穎沒有智能障礙,犯案時也清楚知道自己在殺人,不符合《刑法》19條的減刑標準,便沒再細究。但,《刑法》另有57條「量刑標準」,即判刑時該考慮的事項,包括犯罪動機、犯罪時所受的刺激、犯罪手段、犯罪人的智識程度等。
單親父母 無制度支持
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理事長林俊宏就指出:「最高法院早就有很明確的見解,說法院在評估被告的精神狀態時,就算不符合19條,也要依照57條,量刑時把心智狀態考量進去,審慎量刑,因為量刑本來就要考慮到被告的所有狀況,自然包括精神狀態、人格發展、智能狀態,這些會影響被告要不要做某些行為的決定。」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林綠紅更是感慨:「如果是典型的個案,小孩顧得亂七八糟,例如變得很髒、或身上有些不能解釋的狀況,現在公立幼兒園老師的敏感度很高,很快就會通報,社會資源可以介入。這案子很反諷的是,她(小穎)把小孩顧得太好了,狀況都沒有被發現。這個媽媽一直矜著,矜到最後,直到有一天幼兒園老師發現媽媽本人不太對勁,才去通報。」可惜,細心的老師發現時已是案發前幾天。
但,通報就真能解決嗎?林綠紅說,目前的兒福政策是兒童盡可能與父母同住,除非父母不適任,才進行安置,但小穎並沒有不適任,孩子恐難安置。她說,自己在案發後也一直在思考社會安全網的漏洞,全案像另一種型態的「照護殺人」,「她並不是沒有去問,但就是沒有人可以接手。現在單親父母這麼多,我們應該要有這樣的制度,當一個爸爸或媽媽無力負擔,走不下去時,有沒有辦法讓他休息一陣子、稍微喘一口氣,像長照的喘息制度。」
無奈案件很快三審定讞,所有的討論只能戛然而止。律師愕然。至於小穎,案發後,她因有強烈自殺傾向,被安置到急性精神科病房;後來轉到看守所,規律看診、服藥,憂鬱症緩解,二審時她終於沒有自殺念頭,從希望趕快判死刑,改為請求從輕量刑,只是,法院始終認為她「泯滅人性」。
定讞後,小穎從看守所被移監至女子監獄,在這裡,她將度過至少25年的漫長歲月。無期徒刑假釋門檻是25年,但一般多半關30年以上才能假釋,意即出獄時她大約60歲。刑罰的意義是什麼?該如何避免同樣悲劇?司法似乎並不探究。而就在截稿前1週,新北市出現一則新聞,警方破門而入時,屋內1名6歲男童已死亡,媽媽經搶救挽回一命,又是一件單親媽媽攜子自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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