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Jelly的遭遇,律師陳宇安(巴毛)表示:「當面對工作權要抉擇,或正面臨公司內部某項調查,很多人的疑問是:『如果在會議中錄音,會不會有妨害祕密的問題?』如果你是參與會議的人,或是對話其中一方,就可以錄音。」她並指出,校方若涉及誘導Jelly非自願離職,則可能觸犯強制罪與恐嚇罪;而侵犯工作權,亦可能需要負擔民事損害賠償。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三條,學校或主管機關於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期間,得採取必要處置,以保障當事人受教權或工作權。性平調查還沒有結論之前,應該採無罪推定原則。」桃園市議員黃家齊進一步指出:「性平調查的空窗時間,班級應該找代課老師,被調查的該名老師的薪資也應如常發給,這是學校必須扛起的責任。」
7月27日,我們致電詢問福豐國中,希望確認相關細節和校方態度。輔導主任劉天麟手機關機,人事主任不回應,校長陳寶慧稱:「要先給問題,和同仁討論過後才回答。」我們傳去詳細訪綱,隔日陳寶慧來訊:「校方不予回應,請不要再來電。」我們再致電劉天麟,他表明「不回應」,掛上電話。
教局稱議員要求處理
教師在私人社群軟體帳號上呈現刺青藝術,與性平何干?對此,桃園市教育局學輔校安室主任鄭淑玲回應:「民眾檢舉表示,這些照片可能『讓學生不舒服』,才請學校開性平會議處理。」我們追問,經調查,是否有學生不舒服?她答:「目前調查結果,沒有學生覺得不舒服。所以,這件性平案不成立。」
至於黃婉如是否曾向教育局關切此案?鄭淑玲回應,黃婉如曾表示收到民眾陳情,「學校跟議員都有接獲陳情,議員就請我們要好好處理啊!因為疑似涉性平,我們當然請學校慎重召開性平會。那如果沒有(成立),當然就還老師清白。」
鄭淑玲證實,性平會調查期間,黃婉如多次表達「關心此案」。我們再追問,性平調查期間,民代可介入嗎?鄭淑玲答:「不行,沒辦法,她(黃婉如)是來追問進度啦。」
諷刺的是,教育局稱「還老師清白」的性平結果出爐之際,Jelly已傷心離職。我們詢問鄭淑玲,教育局如何看待?她表示遺憾,「老師覺得她被迫離職,如果有相關資料可提供,我們會調查、提供協助。」
不過,不願具名的另一名桃園市政府人士受訪時證實,早在4月底,黃婉如就開始向桃園市府不斷施壓,「議員說,福豐國中有個老師,在社群網站上刺青、裸露,說這個老師不適合在教育現場,要教育局『處理』她。」
我們致電黃婉如,她否認施壓校方或教育局,並稱臉書所指並非福豐國中,只有把陳情書交給校長,隨後,她又否認收下陳情書的是「福豐國中」校長,「我只是一個小小的動作,把家長的質疑跟陳情交給學校,也沒有寫哪一個學校,為什麼就跑出這些事情來?」
我們再追問,許多家長與學生都認為,她臉書公開所指,就是福豐國中與Jelly,難道不該澄清?黃婉如並未正面回應,反問記者:「他們為什麼都會對號入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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